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決議,並簽署公開收購應賣承諾書,應賣本公司所持有之全部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事實發生日:102/10/08
2.契約相對人: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公開收購中應賣本公司所持有之全部啟耀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予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於公開收購開始後,本公司不得出售啟耀
光電之股份予他人。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本公司
所持有之啟耀光電股份,不僅能達成本公司專注本業之經營考量,亦可
為啟耀光電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對三方當事人而言均屬有利,對本公司
之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專注本業經營,並符合本公司未來營運策略及目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