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昨(15)日判決SOGO經營權訴訟案,駁回太平洋
建設總裁章民強的上訴案。章民強昨天發表聲明,會繼續上訴。
章民強訴請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返還太流公司60萬股股票一
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太設聲明,太百公司從未做成
決議信託給李恆隆,但高院認定股權信託者為太百公司,與事實
及卷宗內證物不合,表示遺憾,並強調會再上訴。
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將在下周召開董事會,要求太百5月初召開董事
會,確認太百董事長黃晴雯、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等太百董事
的適任性。
李恆隆說:「太流有六成股權登記在我身上,四成登記在太百名
下,遠東集團對太百的權利是從太流而來。」
先前經濟部商業司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現金增資40億元的登記處
分,目前遠東集團在太流沒有股權。黃晴雯與太百副董事長井上
哲,以及董事徐旭東、王孝一、黃茂德等人,都是太流派駐在太
百的法人代表。
李恆隆說,太百和太流是交叉持股,太流持有太百八成股權;太
設當年將太百股權賣給太流,根據法院的判決,代表章家退出太
流。
SOGO原本經營者為太平洋建設,當年以太百名義持有太流四成
股權,章民強持有太流六成股權,太流最原始資本額1,000萬元。
太設轉投資南部有線電視系統台失利,拖累本業及SOGO,為爭
取紓困,章家切割太設及太百,章民強將個人持有六成太流股權
信託給李恆隆。
後來李恆隆找上徐旭東,遠東集團於2002年9月起參與太流的現金
增資,因此入主太百,太設痛失SOGO經營權,才會有纏鬥八年
的SOGO案。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