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選情緊張,過往金酒股條案又重新被提起,不少金門人納悶
,當時所購買的金酒股條到底未來可否獲利?律師表示,由於金
酒並未民營化,當時所謂的金酒股條,到民國94 年已經無效力
民國88年,中央政府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當時所有公營事業都
要遵守中央政策往民營化方向規劃,金酒公司曾考慮進行「全民
釋股」,當時的縣長陳水在為嘉惠全體縣民,要求在民營化釋股
時,保留20%股份作為全體金門縣民的認購額度,讓民眾能夠以
優惠價格認購金酒公司股票獲利。
目前,有人看準金酒公司上市之後的股票價值潛力無窮,因此向
ㄧ般金門縣民收購「股票讓渡權利書」也就是俗稱「股條」,意
即在金酒公司民營化發放股票給予縣民認購時,縣民將此認購權
利轉讓給特定人,就法律面而言,「股條」屬於民間私相授受的
交易。因此,律師呼籲金酒股條已無效力。
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表示,根據「股票讓渡契約書」規
定,金門縣政府取消縣民釋股時,契約解除,並載明:「本讓渡
契約簽署滿3年,金門縣政府尚未實現縣民釋股計畫者,但甲方得
主張延長本契約之效力兩年。」
也就是說,相關的讓渡契約在金門縣政府取消縣民釋股後即已無
效,或是當初簽約的八十九年初,即使再加五年,到了九十四年
初也已到期,早就達成契約當然解除之效力。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