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設(2506)與遠東集團的SOGO案恩怨纏鬥多年。太設代子公
司太平洋控股公司(太控)公告,經香港國際商會仲裁庭做出仲
裁判斷,認定太平洋中國控股公司(中控)應履行合約,履行清
償本金及利息的義務。
遠百(2903)主管說,中控從2001年起,每年在帳上提列這筆金
額,列在會計帳目應付款項目,中控提列的金額足夠支付5,517.6
萬餘美元。
太平洋SOGO百貨財務副總經理羅仕清昨(2)日表示,這起仲裁
地點在香港,中控正尋求其他途徑,可在台灣或大陸提起救濟。
另外,遠東集團也正由訴訟律師評此仲裁結果。
羅仕清強調,這起仲裁案對中控的損益沒影響,重點在於要不要
給太控這筆錢。
香港國際商會仲裁庭提出七點決定:太控與中控已合法簽署貸款
合約、太控得依貸款合約內容要求中控履行契約義務、中控應支
付含本金及利息共5,517.6萬餘美元補償太控損害。
自2009年6月1日起,直至中控完全清償前或法院就仲裁判斷做成
判決日,5,517.6萬餘美元應以單利加計年息5%利息。
此外,中控應支付168.75萬餘美元補償太控本案的費用及支出,
且其他請求、回覆、答辯與反訴皆駁回。仲裁庭認定,本案仲裁
費用56.5萬美元,由雙方當事人平均分擔。
這件案子起因是,太控要求中控依4,000萬美元貸款合約,履行清
償本金及利息義務。經太控向香港國際商會提起仲裁,經仲裁判
斷認定,該貸款合約有效,中控應依約履行清償本金及利息義務
。
太設、遠東集團為SOGO經營權,多年來針鋒相對,各說各話。
太設當年為進軍大陸市場,先在香港成立太控,後因在大陸發展
百貨,另成立中控專管大陸百貨事業,太控及中控原都是太設
100%持有股權。
羅仕清指出,2001年太設出現財務危機,把中控40%股權賣給美
國私募基金卡萊爾(後譯為凱雷)。原本太設開價6,000萬美元,
凱雷殺到4,000萬美元,並答應再幫太控向銀行借4,000萬美元,太
設及凱雷因此擬訂4,000萬美元貸款合約。
後來遠東集團入主SOGO,透過太平洋崇光(SOGO)買下中控
60%股權,去年政府又核准遠百收購凱雷持有的40%中控股權交易
。目前中控已百分之百為遠東集團所有。
羅仕清說,這份貸款合約根本是做假帳,當時中控一毛錢都沒收
到。
2002年遠東集團入主SOGO,當時中控公司淨值是負數。他說:
「現在仲裁結果要中控付錢,中控怎會給的甘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