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
發行。
1.事實發生日:97/11/14
2.發生緣由:97/11/14第二次破產管理人會議通過撤銷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函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
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回函
通過後即撤銷公開發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