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與「中鋼」均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名稱也都已註冊
取得商標權,但不斷有其他企業體拿去註冊,導致台糖與中鋼只
好打官司討回公道,中鋼與中鋼紡織訴訟案,中鋼被高雄地方法
院判決敗訴,中鋼將續提上訴。
以「台糖」名稱註冊多達十二件,包括兩起解散與一件撤銷,其
中,台糖甘蔗涮涮鍋已有數家分店,台糖對其提出告訴,已贏得
官司,台北地院裁決不可使用台糖白甘蔗名稱。另一起台糖生技
公司,台糖考慮提出告訴。由於甘蔗與生技產業均與台糖業務重
疊,因而,台糖十分擔憂權益受到影響。
而中鋼,被其他企業註冊也多達五、六家公司,據了解,中鋼曾
一一拜訪這些公司,協調不要使用「中鋼」名稱,容易被外界認
為是中鋼轉投資的關係企業。但中鋼紡織公司堅持是合法註冊取
得名稱,拒絕中鋼的要求,而中鋼也已提出告訴保護權益,但日
前被高雄地方法院判敗訴,中鋼將提上訴。
既然台糖與中鋼名稱被註冊,又是成立已久的國營事業,商業司
仍不斷核准其他企業以同樣名稱申請公司,受到外界的質疑。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表示,公司名稱登記本來就是「不公
平競爭原則」,在全球各國亦然,尤其商標規範的範圍也有限,
哪些商標是著名的商標也需受公評,商業司無法在企業提出註冊
時,不予核准。
高靜遠強調,申請公司名稱是否侵犯到其他公司的商標權,這必
須申請者要注意的地方,而被侵權的企業,可以提出告訴的方式
,保護自身的權益。此在世界各國情況都是一樣。
<摘錄工商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