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3/27
2.公司名稱: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3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股東會開會日期:103年06月20日
三、訂定受理股東提名權相關事宜如下:
(1)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 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
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3)受理期間:民國103年04月10日至103年04月21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
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04月21日下午5 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須於民國103年04月21日前寄達,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附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縣龜山鄉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三路88號。
(5)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
證明文件。
(6)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7)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d.未檢附公司法第192 條之1 第4 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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