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依據:
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0年06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貳、公告事項: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4,5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45,000,000元,換發新股比例
為舊股票1股換發新股票1股。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
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為配合作業,擬訂定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
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1.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08月09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08月04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05日至民國100年08月
15日。
4.自民國100年08月16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作業。
5.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民國100年08月16日。
二、本公司自本次改採無實體換發新股後,一律改採全面無實體發行普通股
股票,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
之股份相同。
三、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
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
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自民國100年08
月16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自民國100年
08月16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手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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