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會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補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會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
公告內容:
壹、主旨: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增訂討論事項第4~6項)
貳、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相關規定、本公司一○○年四月八日及本公司
一○○年五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參、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45號)。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本公司與子公司亞太線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表。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04月26日至100年06月24日止,停
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務必於100
年04月25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
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
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100年4月25日郵戳為憑。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寄發予各股東。如有
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
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六、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會提
案手續,提案期間自100/04/15日起至100/04/26日下午五時止。受理
提案處所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
經貿二路66號12樓〕。(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七、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