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投資發展蜜鄰便利超商嚴重虧損7億餘元,監察院認為,台糖
為達快速展店目標,據點遴選過於草率,部分分店未開店就停業
的離譜情況,昨(5)日通過糾正台糖。
台糖表示,將虛心受教,並再向監察院溝通。不過有台糖員工私
底下認為,蜜鄰事件早已歹戲拖棚多年,趁此機會一次了結也是
好事。台糖為蜜鄰事業投入28億餘元的資金,但至98年底總計慘
賠7.31億元。台糖從民國88年起自創蜜鄰便利超商,全盛時期全
台共有160家門市,目前僅剩19家,另有43家出租給全家便利商
店。
監委錢林慧君表示,台糖除了據點、人才遴選失當,出現虧損後
處理更是荒腔走板,與競爭對手策略聯盟卻未積極維護公司權益
。
有關自建與外購部分,監委調查發現,66個自建據點中有51個超
過100坪;68個外購據點中,亦有34個超過100坪,但因為面積過
大,除一樓賣場,及部分樓層供作倉庫用外,其餘樓層則閒置未
予使用。
甚至還有根本未列入議價據點,但台糖仍與屋主議價購入,購買
過程明顯過於浮濫。在出現嚴重虧損後,台糖與全家便利商店策
略聯盟,但台糖未能審慎分析評估各蜜鄰據點績效不善的癥結,
淘汰營運體質不佳的據點,而是以租金的淨收益挹注「蜜鄰」稅
前淨損,卻因此導致台糖產品銷量萎縮。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