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7年度現金股息及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7年度決算盈餘業經98年股東常會通過,每股分配現
金股利1.8元。二、茲訂定98年7月10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自
98年7月31日起開始發放。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7月
6日起至98年7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四、發放地點:1.已申請
股利匯撥者:於發放日(98.7.31)匯入股東帳戶。2.領取現金者
:自98年7月31日起至99年1月31日止,至台灣土地銀行台南分行
憑據領取。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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