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8/06/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殷琪(本公司董事長)
董 事:胡懋麟
董 事:劉國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殷琪,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及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懋麟,擔任該公司董事長。
(3)董事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國治,擔任富邦建
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職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8年股東常會
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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