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年終獎金過高引發爭議,經濟部長尹啟銘昨(10)日表
示,去年的績效獎金已經發放,經濟部將規劃修訂作業要點,97
年績效獎金除政策任務外,也會加上經濟因素考量,同時將把現
行7月至12月陸續發放上年度績效獎金的時程,提前至6月底前發
放,避免外界以為是當年度的年終獎金。
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國營事業年終
獎金分為依工作考核結果發放的「考核獎金」,以及按照員工經
營貢獻決定的「績效獎金」,其中考核獎金最高二個月,而績效
獎金則最高2.6個月。考核獎金在研考會核定後,於次年6月底前
完成發放;而績效獎金必須等審計部於次年7、8月間完成決算後
才能據此核發。
馬總統9日晚間接受媒體專訪時說,為顧及民眾觀感,96年的績效
獎金暫時不要發放。尹啟銘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會依據總
統指示修改制度,但96年度的績效獎金已經發放了,無法收回。
國營會副主委黃重球強調,國營事業循例於每年7至12月間發放上
年度績效獎金,例如台船已經於今年7月中旬發放績效獎金,漢翔
在10月中旬發放,中油在11月間,至於台電,則是在12月初完成
發放。台水公司因董事會剛完成確認,目前正執行發放作業。目
前只有台糖因董事長與總經理兩項高層人事未定,無法召開董事
會確認,迄今尚未發放。
由於績效獎金發放的時間點在第四季,外界誤以為是今年的年終
獎金,為避免外界誤會,經濟部政次鄧振中強調,經濟部已經著
手修訂要點,將提前至次年度的2、3月開始作業,讓績效獎金從
原先的7月至12月發放,提前至6月底以前,可能比照考核獎金採
取先行借支的方式,等審計部核定後,再行補發績效獎金,讓時
程從年底提前至年中,避免爭議,修訂案預定一個月內完成。
【記者蘇秀慧、陳亮諭/台北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10)
日要求,馬英九總統及所有政務官,都不要領年終獎金,共體時
艱,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可以考慮,但還要和很多單位研究,
各界建議很多,會加以注意、考慮。
政務官的年終獎金昨天在立法院引發熱烈討論,由於馬總統日前
表示,要經濟部研究是否暫緩發放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卻遭民進
黨團批評「很假仙」。民進黨團副書記長陳啟昱說,國營事業的
考績獎金已發放,不相信總統是狀況外。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表示,馬總統及政務人員年終獎金合計
7,890萬元,應帶頭把年終、特支費等捐出來給弱勢公益團體,苦
民所苦。但也有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認為,依法政務官領年終獎金
很合理。
對於國營事業虧損卻還領豐厚的年終獎金,劉兆玄指出,國營事
業以去年的業績衡量今年的考核獎金制度已行之多年,但可以檢
討制度可否改為以當年度業績衡量考核獎金。至於自己的年終獎
金如何運用?劉兆玄說:「還沒想過」。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