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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6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 換股作業 |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 換股作業計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062.減資基準日:111/01/13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本公司110年12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34,316,1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3,161,000元。上述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相關計劃如下:一、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二、應換發股份之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4,38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43,870,000元。 2.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4,316,1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例:50%。 3.減資後再加計因本公司另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台幣200,000,000元, 故減資及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709,000元,發行股份總數 為100,070,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本次減資基準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 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減資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至元為止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劃撥手續費,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四、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03月16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1年03月17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3月1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03月2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1年03月28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 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3/25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5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1/03/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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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6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062.發行股數:2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5%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1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14,387,000股(減資前)計算,每仟股認購148.618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1/2913.最後過戶日:111/01/2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2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1/2916.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02/11~111/02/18(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02/21~111/02/2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01月24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1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4)本次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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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6 | 基龍米克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代收及專 戶存儲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代收及專 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062.發行股數:3,9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39,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8元整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390,000股由員工承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3,510,000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0.63048134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建廠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3/0713.最後過戶日:111/03/02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03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0716.股款繳納期間:111/03/14-111/03/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1/06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汐止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汐止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81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相關重要內容,包括增資相關日期(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增資基準日等)、設置代收價款行庫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增資計畫之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因素需要而需變更時,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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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逝世 |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志強/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逝世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21~113/07/20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月5日獲悉此消息。<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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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逝世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發生緣由:本公司審計委員逝世(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志強/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逝世(5)原任期:110/07/21~113/07/20(6)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3.因應措施:缺額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月5日獲悉此消息。<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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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員逝世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酬委員逝世(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志強/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逝世(5)原任期:110/07/21~113/07/20(6)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3.因應措施:缺額將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月5日獲悉此消息。<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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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路易莎職 興 | 更正代子公司大立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坐落: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六小段265、265-1地號建物門牌: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六段131號、131號二樓、131號二樓之1、131號二樓之22.事實發生日:111/1/4~111/1/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建物面積:1,273.85平方公尺(385.34坪)每單位價格:租金每個月新台幣791,868元交易總額:新台幣45,318,789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45,300,000元整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中華評價不動產:游廷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中華評價不動產:(103)桃市估字第0004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需求考量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1月4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年1月4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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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影一製作 興 | 公告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 融資額度情 |
公告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 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櫃買中心於107年07月16日證櫃審字第1070017571號函辦理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1年1月 111年2月 111年3月 -------------------------------------------------------- 期初餘額 18,270 16,283 21,746 現金流入 22,788 28,623 2,012 現金流出 24,775 23,160 2,772 期末餘額 16,283 21,746 20,986 -------------------------------------------------------- (2)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1年1月 111年2月 111年3月 -------------------------------------------------------- 融資額度 121,000 121,000 121,000 已用額度 60,000 60,000 60,000 額度餘額 61,000 61,000 61,00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舉借短期銀行借款到期擬辦理續約展延或清償。(2)本公司與金融機構各項借貸往來,均依合約條款辦理,銀行借款之本金利息均如期償還。(3)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舉借之各項短期借款均有法人董事代表人為連帶保證人。<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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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國鼎生物 興 | 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1年1月5日下午2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台北市 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本公司接獲國際CRO機構labcorp Drug Development通知,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數據。新聞稿全文如下: 國鼎生技新冠肺炎(COVID-19)研發中新藥Antroquinonol於美國、秘魯及阿根廷所進行的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於2020年10月16日開始第一位受試者接受治療,並於2021年第四季完成所有受試者的收案和治療,總共收治124位病患。該試驗是採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用於因新冠肺炎而住院的輕度至中度患者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患者並將接受一天兩次口服100mg Antroquinonol或安慰劑,聯合標準治療(SoC)總共14天。 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試驗的數據顯示:1.主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14天):康復率(recover ratio),在第14天存活且 無呼吸衰竭的患者比例。(例如,無需進行侵入式機械通氣、非侵入性通氣、高流量 氧氣或ECMO): 試驗結果:在第14天用藥組的患者的康復率是97.9%;此外,用藥組在第28天所有病人 都沒有死亡、也沒有呼吸衰竭,康復率是100%。2.次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28天): (a)ICU重症病人治療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治療天數和安慰劑組中位數治療天數相比,用藥 組的治療時間縮短了9.5天。 (b)住院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住院時間為4天。 (c)改善時間: 根據WHO COVID-19 Clinical Improvement Ordinal Scale 臨床改善序 數量表測量病人的臨床變化評分。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改善到scale為0的中位數天數為29天。 (d)清除病毒的時間 : 用藥組病人從治療開始到首次SARS-CoV-2的PCR檢測陰性的時間 試驗結果:中位數天數為14天。 在安全性方面,本次人體試驗的整體不良反應監測顯示,口服的Antroquinonol確實展現出良好的安全耐受性。 後續本公司將依計畫將二期臨床試驗分析數據以及研發相關文件送交美國FDA,申請緊急授權(EUA)審查。 重大訊息說明會中重要提問事項說明如下: Q1.國鼎公司試驗計畫原預計收案174人,後實際收案124人即進行解盲的原因,及收案 人數改變是否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說明:1.美國食藥署(FDA)底下的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在 兩次國鼎所提供之其中臨床報告(二十和八十人)的會議中,檢視成果後皆獲得正 向結果,且認可國鼎的口服藥Antroquinonol是安全無虞的,於療效上也不需要 修改臨床設計和劑量,所以為加速國鼎收案、獲知用藥於臨床上的療效與安全性 和可治癒新冠病患的前提下,國鼎於收案人數可達統計意義後,便決定提前結案 ,盡速公布結案結果,以縮短臨床試驗時間,和加速申請緊急使用藥證流程。 2.收案人數改變無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Q2.國鼎公司收案124人中,輕症、中症及重症之人數分別為何? 說明:待實際取得CSR report(臨床試驗報告)才能區分輕症、中症及重症之人數,但目 前數據顯示ICU病人總共有5位。 Q3.國鼎公司主要評估指標及4項次要評估指標是否均包含輕、中及重症病患? 說明:是。 Q4.國鼎公司各項評估指標是否有試驗組(用藥組)與對照組之統計差異分析(如P值)? 或可說明對照組於各項評估指標之試驗結果? 說明:目前尚未取得統計差異分析,需等待CRO公司提供完整報告後公告。 Q5.國鼎公司預計向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之時程規劃? 說明:現今階段,國鼎已開始準備相關技術文件,會先諮詢美國FDA並著手開始申請 EUA前會議,待全部文件準備完成備齊後會向美國FDA提出EUA申請,實際進度 將以重大訊息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 斷謹慎投資。(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 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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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國鼎生物 興 | 本公司接獲國際CRO機構通知,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 |
本公司接獲國際CRO機構通知,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 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數據。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臺灣時間111年1月5日接獲國際CRO機構labcorp Drug Development通知, 本公司研發中用於治療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之人體 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數據。(2)臨床試驗介紹及試驗數據顯示 本試驗為一項正式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人體二期臨床試驗,用於治療因新 冠肺炎(Covid-19)而住院的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患者,對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新冠肺炎患者接受Antroquinonol(Hocena) 或安慰劑聯合標準照護SoC治療14天。 A.研究類型:介入治療(臨床試驗)。 B.臨床試驗人數:總收治人數為124人。 C.主要評估指標(時間範圍為14天):康復率(recover ratio),在第14天存活且無呼 吸衰竭的患者比例。(例如,無需進行侵入式機械通氣、非侵入性通氣、高流量氧 氣或ECMO)。 試驗結果 : 在第14天用藥組的患者的康復率是97.9%;此外,用藥組在第28天所有 病人都沒有死亡、也沒有呼吸衰竭,康復率是100%。 D.次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28天): (a)ICU重症病人治療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治療天數和安慰劑組中位數治療天數相比,用 藥組的治療時間縮短了9.5天。 (b)住院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住院時間為4天。 (c)改善時間: 根據WHO COVID-19 Clinical Improvement Ordinal Scale臨床改善 序數量表測量的臨床變化評分。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改善到scale為0的中位數天數為29天。 (d)清除病毒的時間 : 用藥組病人從治療開始到首次SARS CoV 2的 PCR檢測陰性的 天數。 試驗結果: 中位數天數為14天。 E.服用方式:每天兩次(BID)口服100毫克劑量的Antroquinonol (HOCENA),持續 14天。 F.安慰劑比較:服用相同外觀重量的安慰劑,服用方式相同,持續14天。(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 斷謹慎投資。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 (Hocena) / GHCovid-2-001 (2)用途:針對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安全性及功效性評估之第二期人體臨床 試驗。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口服劑型/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獲國際CRO機構通知,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 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數據。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將依計畫將二期臨床 試驗分析數據以及研發相關文件送交美國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A.預計完成時間:計畫向美國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實際時程將視審查進度 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該小分子新藥係國鼎生技獨立研發,擁有100%專利權,僅須 完成並通過相關臨床試驗即可申請上市。 (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根據世 界衛生組織(WHO)截至111年1月4日之統計數據顯示,全球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已逾 2.90億例,死亡案例逾544萬例,雖全球已展開疫苗之施打,然新冠肺炎之國際疫情 仍相當嚴竣,整體市場狀況尚難以估計。目前全球用於治療新冠肺炎之新藥,僅有 吉立亞醫藥公司(Gilead Sciences Inc)之瑞德西韋(Remdesivir)獲美國FDA核准上 市作為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治療藥物。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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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國鼎生物 興 | 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更正記者會重要提 |
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更正記者會重要提問事項說明第一題)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1年1月5日下午2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台北市 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本公司接獲國際CRO機構labcorp Drug Development通知,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數據。新聞稿全文如下: 國鼎生技新冠肺炎(COVID-19)研發中新藥Antroquinonol於美國、秘魯及阿根廷所進行的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於2020年10月16日開始第一位受試者接受治療,並於2021年第四季完成所有受試者的收案和治療,總共收治124位病患。該試驗是採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用於因新冠肺炎而住院的輕度至中度患者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患者並將接受一天兩次口服100mg Antroquinonol或安慰劑,聯合標準治療(SoC)總共14天。 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試驗的數據顯示:1.主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14天):康復率(recover ratio),在第14天存活且 無呼吸衰竭的患者比例。(例如,無需進行侵入式機械通氣、非侵入性通氣、高流量 氧氣或ECMO): 試驗結果:在第14天用藥組的患者的康復率是97.9%;此外,用藥組在第28天所有病人 都沒有死亡、也沒有呼吸衰竭,康復率是100%。2.次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28天): (a)ICU重症病人治療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治療天數和安慰劑組中位數治療天數相比,用藥 組的治療時間縮短了9.5天。 (b)住院時間: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中位數住院時間為4天。 (c)改善時間: 根據WHO COVID-19 Clinical Improvement Ordinal Scale 臨床改善序 數量表測量病人的臨床變化評分。 試驗結果: 用藥組的病人改善到scale為0的中位數天數為29天。 (d)清除病毒的時間 : 用藥組病人從治療開始到首次SARS-CoV-2的PCR檢測陰性的時間 試驗結果:中位數天數為14天。 在安全性方面,本次人體試驗的整體不良反應監測顯示,口服的Antroquinonol確實展現出良好的安全耐受性。 後續本公司將依計畫將二期臨床試驗分析數據以及研發相關文件送交美國FDA,申請緊急授權(EUA)審查。 重大訊息說明會中重要提問事項說明如下: Q1.國鼎公司試驗計畫原預計收案174人,後實際收案124人即進行解盲的原因,及收案 人數改變是否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說明:1.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在兩次國鼎所提供之其中 臨床報告(二十和八十人)的會議中,檢視成果後皆獲得正向結果,且認可國鼎的 口服藥Antroquinonol是安全無虞的,於療效上也不需要修改臨床設計和劑量, 所以為加速國鼎收案、獲知用藥於臨床上的療效與安全性和可治癒新冠病患的前 提下,國鼎於收案人數可達統計意義後,便決定提前結案,盡速公布結案結果, 以縮短臨床試驗時間,和加速申請緊急使用藥證流程。 2.收案人數改變無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Q2.國鼎公司收案124人中,輕症、中症及重症之人數分別為何? 說明:待實際取得CSR report(臨床試驗報告)才能區分輕症、中症及重症之人數,但目 前數據顯示ICU病人總共有5位。 Q3.國鼎公司主要評估指標及4項次要評估指標是否均包含輕、中及重症病患? 說明:是。 Q4.國鼎公司各項評估指標是否有試驗組(用藥組)與對照組之統計差異分析(如P值)? 或可說明對照組於各項評估指標之試驗結果? 說明:目前尚未取得統計差異分析,需等待CRO公司提供完整報告後公告。 Q5.國鼎公司預計向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之時程規劃? 說明:現今階段,國鼎已開始準備相關技術文件,會先諮詢美國FDA並著手開始申請 EUA前會議,待全部文件準備完成備齊後會向美國FDA提出EUA申請,實際進度 將以重大訊息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 斷謹慎投資。(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 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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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備110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0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20,0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7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 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1號申報生效在案。(2)現因興櫃市場行情變化,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 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17元調整至每股新台幣20元, 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3)本公司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茲為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募集與發行國內現金增資案之申請價格由新台幣17元變更為新台幣20元,特立本承諾書如下:此次調整發行價格,如有股東、或員工針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為權益受損,並提出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特此承諾 負責人:黃文瑞<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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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乾杯 興 | 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違反 廣東省食品安全 |
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違反 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罰款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發生緣由: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 當依法取得許可,並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應當懸掛在其 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之規定。因首次被發現此類違法情形,並立即主動改正 違法行為,於案件調查終結前取得相應許可,並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 故行政機關特以減輕處罰,僅沒收違法營業所得。3.處理過程:已於案件調查終結前取得相應許可,並將於法定期限內繳納罰款。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人民幣464,812元(約新台幣2,015仟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加強店鋪合格執照取得及管理辦法,並進行內部流程 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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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國鼎生物 興 | 本公司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1年1月6日起恢復交易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1/05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1/01/06<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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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晶鑽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與台灣秀杰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特許經銷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秀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1/05~112/01/0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台灣秀杰股份有限公司之保提拉凍晶注射劑台灣地區特許經銷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對合約各條款應予保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合約簽訂後,預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有正面之影響。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拓展本公司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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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5 | 國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將於111年1月5日下午2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台北市 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另以重大訊息發布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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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4 | 振大環球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及委任第一屆薪資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1/0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月4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吳宏城 獨立董事:英宗宏 獨立董事:葉佳鑫(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民國111年1月4日起至 民國113年12月20日止,與本屆董事會之董事任期相同。<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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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4 | 振大環球 興 | 公告本公司變更公司名稱辦理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1/01/0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2月2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更名,依法辦理本公司有價證券名稱變更,本公司已發 行之股票擬進行全面換發。3.因應措施:(一)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如下:(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振大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 為「振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 「4441」。(2)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至目 前為止合計普通股59,987,0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599,870,86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 體方式登錄及交付。(3)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 例換發,換發比率為100%。(4)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二)換發股票時程:(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月8日(因最後過戶日1月8日 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月7日,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11年1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月4日至民國111年1月8日 止。(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11年1月13日。(4)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11年1月14日。(5)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登錄及交付日期訂為民國111年1月14 日。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登錄及交付之日起原登錄買賣 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1)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不需辦理 任何手續。(2)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3-6888。(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五)有關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 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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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4 | 國鼎生物 興 |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民國111年 1月 |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民國111年 1月5日起暫停交易 1.事實發生日:111/01/04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1/05<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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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4 | 路易莎職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坐落:新北市板橋區文化段1996、1996-1地號建物門牌: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8巷59號、61 號、63 號、65 號、69 號2.事實發生日:111/1/4~111/1/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建物面積:2,092.7平方公尺(633.04坪)每單位價格: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024,922元交易總額:新台幣131,127,898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131,000,000元整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中華評價不動產:游廷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中華評價不動產:(103)桃市估字第0004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需求考量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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