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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 恆勁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69983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501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3932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5593)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5593)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9559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6)11.期末總資產(仟元):3743851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60929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8292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拉法生醫 興 | 公告董事會決議113年上半年度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上半年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06/30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6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266,336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拉法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1,08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1,649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0,943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430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144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144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1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1,71412.期末總負債(仟元):523,57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8,144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開陽能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35,47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7,38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47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6,390)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1,762)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83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4)11.期末總資產(仟元):5,890,03612.期末總負債(仟元):3,776,154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860,41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開陽能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臺幣16,403,957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臺幣39,057,040元。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55.最後過戶日:113/09/0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18.除權(息)基準日:113/09/11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16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8/07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盈餘配發股票股利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該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本次現金及股票股利,如嗣後因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使配股配息率因此而需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4)有關股票股利發放事宜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00,000,000至900,000,000元之區間內,實際募集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40至18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共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75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4,25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規定,由原有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者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等相關發行新股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1)獨立董事:李家同(2)獨立董事:阮大年(3)獨立董事:廖椿沄4.舊任者簡歷:(1)獨立董事:李家同 暨南國際大學校長、清華大學榮譽教授(2)獨立董事:阮大年 交通大學校長、東海大學校長(3)獨立董事:廖椿沄 創控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5.新任者姓名:(1)獨立董事:李家同(2)獨立董事:阮大年(3)獨立董事:張孝威6.新任者簡歷:(1)獨立董事:李家同 暨南國際大學校長、清華大學榮譽教授(2)獨立董事:阮大年 交通大學校長、東海大學校長(3)獨立董事:張孝威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重新委任。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5/31 ~ 113/05/13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8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3/08/08至116/06/17, 與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兆慧/本公司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保綠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特別助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3/08/08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8/8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和淞科技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0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TPC Japan Corporation(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722,36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33,64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78,9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12,58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78,48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NTD124,089(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152,390(仟元)提供背書保證;並另新增額度NTD326,550(仟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0,722,36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45,22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3.4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4.63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TPC Japan Corp.背書保證日幣2,200,000仟元。2.匯率係以113/7月底台灣銀行日幣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2177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和淞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32505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99706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87567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76863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37478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37478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1311.期末總資產(仟元):16483181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33870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44473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3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控制及從屬公司定義依金管會107.12.27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辦理)。(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稱、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績效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或具員工身份之董事者,應先經薪酬委員會通過。非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但認股權人若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6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600,000股。7.認股價格:(1)本公司股票於興櫃掛牌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2)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股票上市(櫃)掛牌發行者,則員工認股憑證之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8.認股權利期間:(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承者不在此限。(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二年 50%屆滿三年 75%屆滿四年 100%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員工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仍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或本公司工作規則經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4)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規定,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 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 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 人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 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由繼承人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前述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人繼承其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須按本辦法規定行使認股權利。繼承人辦理繼承事宜時,應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規定,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關係企業並經董事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調職之影響。(7)解雇: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雇者,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僱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8)其它終止僱傭關係: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其得行使期間等。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 換股權利證書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 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 額為零。 (3)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 合併基準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 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 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 認股價。 (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 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 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 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就具行使權之認憑證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本公司人力資源單位於書件審核完畢後,將認股權人資料轉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 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3)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4)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交付時,若本公司普通股為上市(櫃)或興櫃掛牌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四)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惟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認股權人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認股權憑證得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承辦單位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後,即取得認股權。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二)凡經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或告知他人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實施細則: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等事宜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1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應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832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80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0,542)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7,043)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7,142)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7,142)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86)11.期末總資產(仟元):237,332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74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37,33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冠亞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3/08/082.公司名稱:冠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通過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核閱報告書稿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冠亞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7,36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7,75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27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08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336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336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411.期末總資產(仟元):530,506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2,34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68,16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仁新醫藥 興 |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受邀參加H.C.W |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受邀參加H.C.Wainwright&Co.投資銀行舉辦之第四屆眼科線上年會(H.C.Wainwright4thAnnualOphthalmologyVirtualConference) 1.事實發生日:113/08/15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5.72%;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9.15%;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7.69%。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2年度股東會年報「捌、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章節說明。5.發生緣由: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研發長Nathan L. Mata受邀參加H.C. Wainwright & Co.投資銀行於美東時間2024年8月15日舉辦之第四屆眼科線上年會(H.C. Wainwright 4thAnnual Ophthalmology Virtual Conference)。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15(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9:00(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報(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不適用(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年8月8日,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二)變更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87,552,000元,計148,755,200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3,55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5,91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8,10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28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9,289)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9,289)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6)11.期末總資產(仟元):1,665,30112.期末總負債(仟元):503,01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62,285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8/0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淑芬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菘澤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菘澤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楊蕙慈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擬自113年第二季起,簽證會計師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游淑芬及王菘澤會計師變更為王菘澤及楊蕙慈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8/08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源大環能 興 | 補充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債轉股方式進行增 | 補充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債轉股方式進行增資84,212,410元整(更新會計師意見資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以債轉股」方式增加投資。2.事實發生日:113/2/21~113/4/11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8,421,241股每單位價格: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4,212,41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並以債權抵繳2.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0.12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累積持有數量:15,171,241股 2.累積持有金額:151,712,410元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1.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3.71%2.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9.37%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36,381,238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股權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2月21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2月21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林兆民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2991號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無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以債權抵繳28.其他敘明事項:因係屬關係人交易且金額已達總資產10%,已依照取處準則第15條規定取得相關評估資料及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並通過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8 | 源大環能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5,352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79)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11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61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07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08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6)11.期末總資產(仟元):690,56312.期末總負債(仟元):255,79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4,765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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