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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31 | 晟楠科技 | 晟楠科技增資發行新股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 主旨: 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公 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於98年6月2日金管證0980026742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 98年8月26日經授商字第098011942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 、本次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30日內交付,並於交 付前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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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奕力科技 | 奕力科技98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 主旨: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發放現 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七年度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380,8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8年8 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266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二、茲 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I501010 產品 設計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00,000,000 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 普通股37,979,420股(含私募普通股5,599,979股及未完成變更登記 462,9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79,794,20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8號8樓。(五)董事及監察 人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七名,監察人二-三名,任期均為三年,任 期至99年9月9日止。(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3年11月2 日訂立,民國98年6月30日第五次修正。(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 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3,808,860元, 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380,886股(含員工紅利1,628,19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原股東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稱 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98.808670股;員工紅利轉增 資新台幣16,281,9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628,190股。2.以上股 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 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 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屬於私募普通股所配發之股票股利外,其 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取得之無償配股與原 私募普通股自原交付日起算屆滿三年始得自由流通轉讓。(九)增 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33,603,060 元,分為43,360,306股(含私募普通股6,153,304股),每股新台幣10 元。(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實體 發行方式,屆時將另行公告之。(十一)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 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 話:02-25863117)。股票簽證機構:永豐商業銀行信託部。三、本 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5,053,912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97617320元,訂98年9月25 日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以銀行匯款或 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四、本公司訂於民國98年 9月9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 98年9月5日至98年9月9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最後過戶日為98 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戳以98年9 月4日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3117), 俾可享有配發股利之權利。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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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聯一光學 | 聯一光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 | 主旨: 聯一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七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 行新股 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九十八聯財字第082701號一、本 公司經九十八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新台幣13,078,00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07,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80041643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聯一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2.CE01030光學 儀器製造業。3.F401010國際貿易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 ,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 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374,000,000元,分為37,4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增資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61,559,850元,分為26,155,9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南投縣草屯鎮稻香路6-4號。(五) 章程訂立日期:民國73年3月19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 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以資本公積 新台幣13,078,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07,8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 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0條規定折 付現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2.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 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74,637,850元,分為27,463,7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充實股本。(十)本次增資股票俟承主 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方式發放,屆時另行公告 並函知各股東。三、本公司於九十八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 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7,993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四、經董事會決議:訂於98 年9月20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並依法自98年9月16日起至98年9月 20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98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 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俾 能享受配股(息)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 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現金股利發放日訂為98年10月23 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 費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在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 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六、配合『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訂,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增資發 行股票應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 貴股東尚未至 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維護股東權益。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 經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詢。八、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 依法負責。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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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彥陽科技 未 | 彥陽科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及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 | 彥陽科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及盈餘轉增資股票發 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主旨: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及盈餘轉增資股 票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 通股股票1,267,1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4499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並經98年8月27日府產業商字第09887803010號函核准變 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31,687,8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316,878,78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普通股 1,267,1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671,510元。3.增 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 體方式發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6.股票過戶機構:群益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2-7755)。三、本次增資股票於98年9月17日(星期 四)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 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上興櫃日 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 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二)股東如 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98年9 月17日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集 保帳戶後,再向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提 供正確集保帳號並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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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嘉實資訊 興 | 嘉實資訊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實體股票相關事項公告 | 主旨: 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實體股票相關 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依據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暫緩股 票申請興櫃市場掛牌,並通過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實體股票。 二、本次無實體股票換發實體股票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 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一九、三0五 、二六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一九三、 0五二、六五0元整。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無實體舊股票一股換發實體後新股票一股。四、本次換發之股票 ,其票面股數分為壹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並遵照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 理準則規定之股票印製規格印製,且一律為記名式普通股票。五 、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六、股票換發處所: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 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七、股票換發時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8年9月2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 國98年9月3日至98年9月7日。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8年9月7 日。4.股票換發日:民國98年10月8日。5.新股票流通買賣暨舊無 實體股票停止流通買賣日期:民國98年10月8日。八、股票換發手 續:1.已換發無實體股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發放通知書 」寄送各股東,憑發放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取新股票。2.未換 發無實體股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換發新股申請書」寄送 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 (1)舊股票(2)本公司寄送之換發新股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2-2.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3) 證券交易稅稅單(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 手續,並填妥新股票之換發新股申請書辦理換發。3.郵寄辦理換 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九、除分 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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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夏都國際開發 | 夏都國際 公告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依據:一、本公司於98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 實體股票案。二、公司法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貳、本公司辦理 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 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56,619,2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566,192,81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 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 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 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 98年08月29日起至98年09月02日止。(二)換股基準日:民國98年 09月02日。(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8年09月03 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 舊股票終止買賣。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 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 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或以通訊 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 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 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 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 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及公司債劃撥者 :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 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 ,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 ,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 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 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處所: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 辦理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三)本公司股務 電話:(02)2747-8266。(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 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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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新力美科技 未 |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8/3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余煒楨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楊弼龔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余煒楨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金昌民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原楊弼龔會計師改由金昌民會計 師繼任。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7/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 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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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台灣工銀證券 | 工銀證券公告減資換票基準日相關事宜 | 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依據1.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2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2.金管會核准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0980036914號函3.經濟部核准字 號:經授商字第09801180490號(二)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 期:98/08/27.減資基準日:98/07/24.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說明:一、本 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599,639,04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996,390,400元整。二、本 次減資新台幣1,798,917,120元整,消除已發行股份179,891,712股 。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為419,747,32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4,197,473,280元整。四、本次減資消除股份換 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減 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五、減資 換股相關日期如下:(1)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民國98年9月7日。 (2)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9月8日起至民國98年9月22 日止。(3)減資換發新票基準日:民國98年9月12日。(4)開始受理 換發新股票日:民國98年9月23日。六、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工業 銀行信託部。七、換發手續及地點:(1)己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 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辦理之。(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應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申 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及印章、 填妥資料之股東印鑑卡乙張,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代理部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並填妥換發新股票聲請書後 ,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3)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 函件郵寄,以免遺失。(4)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21811911。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之 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 其他相關法令辦理。6.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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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益張實業 | 益張實業九十八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 主旨: 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 派現金股息0.三元,計新台幣七、九六二、八○八元。二、停 止過戶日期:1、本公司董事會訂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八年十月 廿二日起至九十八年十月廿六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2、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八年十月廿 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戮為憑)或親 自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權利。三、1、現金股利 預計於98年11月13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2、現金股 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 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領取(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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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寶一科技 | 寶一科技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相關事宜公告 | 主旨: 寶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相關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一 本公司於98年6月26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97年度盈餘中提撥 新台幣45,0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4,500,000股。本案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686號函 核准在案。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數4,5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9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 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股東亦可自增資 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成整股,其拼湊 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三 、經本公司98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9月7日為除權基準日 。四、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9月3日起至98年9月7日止 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8 年9月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 (地址:10489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 (02) 2504-8125)五、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 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 東。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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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泓瀚科技 | 泓瀚科技公告民國98年配股配息基準日 | 主旨: 公告本公司民國98年配股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82.除權、息類別 (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 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NT$19,700,250元普通股股票股利 NT$13,133,500元4.最後過戶日:98/09/11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98/09/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187.除權(息)基準日: 98/09/1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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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亞洲航空 | 亞洲航空98年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主旨: 亞洲航空(股)公司98年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2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97年度可 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16,648,167元及股票股利66,592,670元。 另決議通過配發員工紅利1,639,326元,依股東常會決議日最近一 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13.33元計算,其中1,638,257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2,900股,其餘數額1,069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案於98年7月28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8003768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 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 )公司名稱: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航空器與有關 裝備之修護、租賃與買賣、航空配件裝備之製造與裝配、精密工 業設備之修理,上述各業務之代理與顧問。(三)公司所在地:台南 縣仁德鄉仁愛村仁愛1126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 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 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 於中華民國43年10月3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97年6月24日 。(七)原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1,300,000,000元,原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3,240,834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832,408,34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659,267股及員工紅利 轉增資發行新股122,900股,共計6,782,1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2.股票股利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0 股,配發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未併湊或併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逾期由 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 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0,230,010元,實收股數為90,023,001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增資計劃用途:強化財務結構及 員工之向心力。(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30日內發放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 除前述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總計新台 幣16,648,167元,每股分配0.2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匯費 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預計於98年10月16日發放。四 、經本公司98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9月10日為增資發行 新股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 9月6日起至98年9月10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 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最後過戶日(98年9月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 現場過戶提前至98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4:3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 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 號郵寄辦理者以98年9月5日郵戳為憑。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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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主向位科技 未 | 更正公告主向位98年6月至98年7月資金貸放資訊 |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公司名稱:主向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98年6月至98年7月資金貸放資訊。 6.因應措施: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 98年6月資金貸放金額92,380仟元,調整為108,698仟元。 98年7月資金貸放金額92,380仟元,調整為109,829仟元。 98年6月資金貸放最高限額144,624仟元,調整為137,608仟元。 98年7月資金貸放最高限額144,624仟元,調整為137,608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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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中化合成 | 公告本公司股務作業自98年9月1日起委託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本公司股務作業自98年9月1日起委託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股務事宜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自98年9月1日起,變更為委託富邦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 洽辦股務相關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富邦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電話:02-2361130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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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國慶化學 | 國慶化學發放九十七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 主旨: 國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七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本公司98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98年9月15日為現 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於98年9月28日發放現金股利。二、依公司 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8年9月11日起至98年9月15日止,停止本 公司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 請於98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 中正區博愛路十七號三樓,電話:(○二)二三八一六二八八)辦理 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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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大台南 未 | 欣營石油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主旨: 欣營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欣營秘字第 098181 號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 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7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 50,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4253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 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欣營 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1.以導管輸送石 油氣供應家用及工商用燃料。2.石油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供銷暨進 口代銷事項。3.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之經營。(3)公司所在地:台南 縣新營市育德街15號。(4)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6)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增資前 實收資本額385,609,950元,分為38,560,995股,每股面額10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7)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 新台幣50,500,000元,發行新股5,0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 仟股無償配發130.96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 (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發行之新 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8)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36,109,950元, 分為43,610,995股,每股面額 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9)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後30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依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9月9日為除權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自 98年9月5日至98年9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98年9月4日為最 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9月4 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逕向本公司秘書室辦理 過戶手續。四、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 永吉、周銀來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公告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 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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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展茂光電 | 公告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書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 |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發生緣由: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 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 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 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 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 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財 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 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上半年度發生營 運虧損分別達新台幣525,367仟元及767,356元,截至民國九十八年 及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負債總額超過資產總額分別達新台幣 6,211,251仟元及5,382,144仟元。另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 資金不足,對償還金融機構本息產生重大困難,且因無法如期支 付供應商貨款及電力費用,以致重要原料缺貨、工廠全面停工。 管理階層雖於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敘明所採行之對策,且展茂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計劃業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經關 係人會議可決通過,並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七日經台灣桃園地 方法院裁定認可,惟其能否繼續經營,仍需視其是否獲得足夠財 務支援而定,故其繼續經營能力仍有重大疑慮。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 而有所調整。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 間,經重整人會議決議,並徵得重整監督人許可,擬將其部分廠 房及機器設備予以租賃或處分,並分別簽訂租賃協議書及買賣契 約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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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主向位科技 未 | 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 |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翼天訊(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一聯屬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76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23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31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698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追認本公司截至98年6月30日止,針對關係人之應收帳款超過正 常授信一定期間,應轉列其他應收款,並於資金貸與他人資訊中 揭露。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40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942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為同一聯屬公司,待該公司財務結構調整改善後,應可改善回收 情形。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31.60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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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旭晶能源科技 未 | 本公司九十八年上半年公告每月營收合計與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財報營 | 本公司九十八年上半年公告每月營收合計與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財 報營收差異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九十八年上半年公告營收合計數為426,533仟元,九十八年上半年 財報營收為367,628仟元,差異58,905仟元為銷退入帳時間差異所 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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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1 | 主向位科技 未 |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與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 |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與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程序內容因印刷誤植更正
1.事實發生日:98/08/31 2.公司名稱:主向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98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與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程序已分別於98年6月3日及98年7月2日依規定上傳公開 資訊觀測站完畢,後經發覺議事手冊第27頁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第九條修正條文內容有誤,特此更 正。 6.因應措施:更正重新上傳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與資金貸與及背書保 證處理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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