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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3 | 台通光電 | 公告本公司9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99/08/1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李正修先生,中國美旗控股集團副執行長 獨立董事:郭堯明先生,互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顧問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 任」):新任 5.異動原因:補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李正修先生,0股 獨立董事:郭堯明先生,219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99/08/13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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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3 | 台通光電 | 公告本公司9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99/08/13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討論事項(一) (一)通過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選舉事項 (一)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選舉結果: 董事:李正修先生 獨立董事:郭堯明先生 監察人:洪啟源先生 監察人:王賀廷先生 四、討論事項(二) (一)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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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3 | 晶量半導體 | 本公司因告訴被告背信案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晶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周育蔚 法院名稱:台灣板橋地方法院、處分機關:台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聲判字第53號 2.事實發生日:99/08/1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對前財務長周育蔚涉嫌於民國 92年間為圖自己之不法所有及利益,多次以借款名義挪用公司資 金共計新台幣2060萬元予其擔任負責人之晶瑞公司,本公司乃向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對之提起背信告訴。 4.處理過程: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聲請駁回。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對於名威電腦股份 有限公司(原晶瑞公司)尚未收回之款項1350 萬,業已全額提列備 抵呆帳,故本案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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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3 | 亞洲電材 | 董事會決議發行九十九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2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實際發行日期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全 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96.12.26金管證 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 (二)個人是否得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年資等,由董事長核定後,經 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 為2,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 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之收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 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 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 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 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 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25% 屆滿三年  50% 屆滿四年  75% 屆滿五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三個 月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 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 予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死 亡: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 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 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 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5)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 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 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 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6)調 職: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 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 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他公司之員工, 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之影響。 (7)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 |
| 2010/8/12 | 亞洲電材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9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99/08/12 2.公司名稱: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9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 務報表 營收淨額:351,327仟元 稅後淨利:65,909仟元 每股盈餘:1.21元 總資產:1,181,428仟元 總負債:366,131仟元 股東權益:815,297仟元 合併營收淨額:632,074仟元 合併稅後淨利:65,909仟元 合併每股盈餘:1.21元 合併總資產:1,559,628仟元 合併總負債:744,331仟元 合併股東權益:815,297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99年度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 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查詢台灣證券交易所股 市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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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德寶營造 | 公告本公司新任會計主管案 | 1.事實發生日:99/08/12 2.發生緣由: 代理會計主管姓名、職級及簡歷:高美欣 經理(中央大學企管系畢) 新任會計主管姓名、職級及簡歷:高美欣 經理(中央大學企管系畢) 生效日期:99/08/13 異動原因: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會議決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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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宏泰人壽 公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99/08/12 2.發生緣由:新任會計主管李振良上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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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依特博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赴大陸投資案 | 1.事實發生日:99/08/12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不適用。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擬與「重慶輕紡控股(集團)公司」合 資成立中外合資公司,透過海外控股公司在符合法令及相關規範 下,分次投資且最終占合資公司股權49%。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 a.授權董事長與「重慶輕紡控股(集團)公司」討論合資合同等相關 文件,並於簽訂前送董事會核定。 b.授權董事長向投審會申請對大陸投資相關作業。 c.授權董事長執行設立海外控股公司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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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台灣中油 公 | 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 | 1.發生變動日期:99/08/1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經濟部代表人林茂文,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4.異動原因:唯一股東經濟部派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99/08/1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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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依特博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 發行新股總數90%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 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2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若有畸零股或原股東放棄 認股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充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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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台通光電 | 公告本公司98年度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8/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25,400,000元;每股分派 2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8/31 5.最後過戶日:99/09/0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9/0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06 8.除權(息)基準日:99/09/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99/09/27。 (2)現金股利分派,採”元以下捨去”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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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聯一光學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配息率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0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3,731,893元,每股配 新台幣0.4951501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a.除息交易日:99/08/25 b.最後過戶日:99/08/26 c.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8/27 d.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8/31 e.除息基準日:99/08/31 f.現金股利發放日:9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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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宜揚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9/08/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柏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張有容小姐離職 核任陳柏阜先生擔任本公司稽核主管乙職 7.生效日期:99/08/1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52568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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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2 | 泰安產物保險 公 |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 200,412,3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20,041,233股,每股面額10元 ,總額新台幣200,412,330元乙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9年7月20日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154號申報生效,核准 發行新股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公司本次增資發 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經營財產保險。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五十九號。 四、公告方式:依法於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十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已發行股份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334,020,545股,每股 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3,340,205,45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股票 。 七、本次增資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以盈餘200,412,3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20,041,233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00,412,330元,原股東每仟股無 償配發60股。 2、每股東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足一股,尚 有剩餘之畸零股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於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 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 增資後合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354,061,778股,每股面額10元,總 額新台幣3,540,617,780元。 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提高承保能力。 十、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參、茲訂定九十九年八月十九日為除權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九年 八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下午五時前 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五十九號三樓、財務資源部董小姐,電 話:(O二)二三八一九六七八轉三二七。
肆、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 給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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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三信商銀 公 | 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12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0元,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926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一)公司名稱: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680 ,451,110元整,分為368,045,1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公園路32-1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訂定董事15人、 監察人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5年5月1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99年5月 27日。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4,180,451,110元,分為418,045,1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50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 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股 份計5,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5,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即每 仟股認購122.267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 湊,並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員工及股東於期限內未認 購繳款者或未自行拼湊之剩餘畸零股數或股東、員工認股不足之 部分,授權常務董事會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 境需修正時,授權常務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十)增資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提高核心資本及風險承受能 力,健全資本財務結構。 (十一)存儲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新中分行。 (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 (十三)股款繳款日期:自民國99年9月2日起至99年10月1日止, 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 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2號4樓,電話:(02)2389-2999)。 (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無。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本次增資股票,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 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三信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分行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請親赴上述陳列場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 索取。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 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除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 二、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9年8月18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 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8月14日起至99年8月18日止,停止股 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8月13日 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 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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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遠揚營造工程 公 | 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以98年度未分配 盈餘65,052,2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505,228股,每股面額10元, 總額新台幣65,052,280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 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05 81號函核准在案。(二) 提撥盈餘新台幣65,052,280元,每股配發現 金股利0.54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於後: (一) 公司名稱: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土木建築水利工程地質鑽探基礎工程之承攬。 (三)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1,204,671,850元; 為120,467,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5樓。 (五)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 期均為三年。 (六)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1年8月27日訂立,民國99年 6月30日第20次修正。 (七)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後,實 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69,724,130元;為126,972,413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八)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5,052,280元,計發行6,505,228股,每股面額 10元,無償配發各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 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54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 股東辦理自行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按面額以現金分配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 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 股票簽證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 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 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5,052,28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4元,預計於99年10 月13日,由本公司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四、茲訂於99年8月20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並於99年8月16日至 8月20日停止辦理過戶,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 8月15日17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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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嘉實資訊 興 | 公告本公司除權基準日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除權基準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99/08/1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13,513,68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2)現金股利: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9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84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2)股票最後過戶日:99年8月13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8月14日至99年8月18日。 (4)除權配股基準日:9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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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明基材料 | 公告本公司更名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9/08/11 2.公司名稱: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9年06月0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 並經經濟部於99年07月01日經授商字第09901135560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名稱由「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明基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21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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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森田印刷廠 | 公告本公司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8/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每股各發放2元,計 111,144,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8/27 5.最後過戶日:99/08/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8/3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04 8.除權(息)基準日:99/09/0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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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1 | 森田印刷廠 | 公告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9/09/2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 國立臺南 生活美學館 行政活動館三樓 演講室 4.召集事由: (1)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席案。 (2)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8/3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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