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1/8/30 | 尚茂電子材料 | 本公司100年上半年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日期誤植為99年8月10日,更正 | 本公司100年上半年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日期誤植為99年8月10日,更正為100年8月3日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尚茂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上半年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日期誤植為99年8月10日, 更正為100年8月3日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慶良電子 未 | 公告更正本公司100年6月與7月營收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慶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0年6月份與7月份營收資訊 6月營收(仟元) 更正前 更正後 --------------------------------------------------- 連接器 107,841 108,266 其他 5,270 4,818 當月業務營收淨額 108,714 108,687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622,090 622,063
7月營收(仟元) 連接器 101,250 101,251 其他 3,584 3,569 當月業務營收淨額 103,149 103,135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725,239 725,198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營收公告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久尹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000,000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100/8/31~100/10/30 (5)預計買回之數量:5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10元至20元之間。但若股價已低於此區間價格 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7)買回之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計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27%。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東雲紡織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超過限額之改善計劃。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生超限之原因係本公司淨值下降所致,近年來並未增加對 他人背書保證。 3.因應措施:除不再增加背書保證金額外,背書保證之子公司亦積極提升住房率 及餐飲業績以增加營收,期能與聯貸銀行協商降低保證額度,惟目前尚無法解 除本公司之連帶保證責任。本公司除定期追蹤,促請子公司儘速改善外,將於 合約所訂期限屆滿時不再續約以解除保證責任,降低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展茂光電 | 公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書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發生緣由: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0年及99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0年及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 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 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 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 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 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 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 當表達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0年及99年6月30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100年及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 流量。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0年及99年上半年度分別 發生營運利益新台幣2,494,221仟元及營運虧損新台幣520,415 仟元,截至民國100年及99年6月30日止,負債總額超過資產總 額分別達新台幣2,260,740仟元及7,161,555仟元。另展茂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資金不足,對償還金融機構本息及供應商 貨款產生重大困難,截至民國100年6月30日止仍依公司法相關 規定進行重整程序。管理階層雖於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敘明所 採行之對策,惟其能否繼續經營,仍需視重整計畫未來能否有 效執行,暨獲得足夠財務支援而定,故其繼續經營能力仍有重 大疑慮。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 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如財務報表四(五)(六)所述,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9 年間,經重整人會議決議,並徵得重整監督人許可,將其部分 機器設備予以處分;另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展茂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於民國97年間,經重整人會議決議,並徵得重整監 督人許可,擬將其部分廠房予以處分並簽訂買賣契約書。如 財務報表四(十三)所述,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 9月起依重整計畫執行部份重整債權清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京鼎精密科技 | 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 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公司名稱由「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晶鼎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准,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辦理揭露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健升實業 未 | 100/08/30經濟日報C5版媒體報導澄清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0/08/30 3.報導內容:如經濟日報C5版....今年駿熠全年營收上看逾12億元,年增逾三成,每股 獲利挑戰5元以上。駿熠預定9月底掛牌上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100年每股獲利及100年營收 獲利狀況,純屬媒體臆測,本公司將依規定公告,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佈者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F-泰鼎國際 | 澄清媒體報導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0/08/29 3.報導內容:公司預訂10月上櫃掛牌,執行長周瑞祥看好下半年營運優於上半年, 也樂觀明年接單依舊滿載。 周瑞祥強調,第二季獲利將超過首季,上半年可望再在上市櫃PCB廠中名列前茅。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為大眾傳播媒體臆測, 本公司之實際營運狀況,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台通光電 | 澄清經濟日報100年8月30日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0/08/30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C5版報導「台通接單旺業績攀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訊皆 依相關規定公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寶德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0/08/26 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通過本公司一OO年上半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通過本公司一OO年度除權配息.配股暨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台通光電 | 公告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其執行情形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6月1日臺證上一 字第1001802559號及100年7月5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1823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 1.最近3年度及100年第1季業績變化合理性。 2.對新加坡電信子公司NCS銷貨集中之原因、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本公司於第527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30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 | 本公司更名事宜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章案-變更公司名稱, 並經臺北市政府100年6月7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4241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 公司名稱由「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變更為「BenQ Medic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原公司股票簡稱「三豐醫」更名為「明基醫」,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11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F-譜瑞科技 | 兆豐證券等包銷譜瑞科技初次上櫃前之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作業 | 兆豐證券等包銷譜瑞科技初次上櫃前之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作業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一.有價證券名稱:譜瑞科技(4966)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二.承銷股數 1.承銷總數:8,811仟股 由譜瑞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7,662仟股, 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 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767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 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6 894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 另由譜瑞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1,149仟股, 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149仟股 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 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8,043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28% 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767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8.71% 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 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 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 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 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 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 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 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 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 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 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 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 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 2.本次承銷案證券承銷商於確定詢價圈購配售名單時, 得要求獲配售之 圈購人全額繳交承銷價款。 3.本次承銷案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每股1元之圈購處理費。 4.如獲配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 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 , 證券承銷商就該認購保證金得沒入之, 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依該 購人認購價款自行認購。 四.證券承銷商 兆豐證券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 電話:02-2327-8988 中國信託證券 台北市松壽路3號10樓 電話:02-8780-8867 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 每股新台幣130元至154元之間 六.圈購期間:自100年08月30日起至100年09月02日止 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 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881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40仟股 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 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 購數量為881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 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40仟股。 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 量為440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76仟股。 八.申購期間:自100年08月31日起至100年09月02日止 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0年09月02日 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0年09月05日 (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 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 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0年09月06日上午九點 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0年09月07日 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0年09月05日 十四.上櫃掛牌日:100年09月13日 <摘錄太陽神>
|
| 2011/8/29 | 儀大 | 儀大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儀大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 公告內容: 儀大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6日儀會字第0030號 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計新台幣42,247,000元,經呈奉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7073號函核准。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306010成衣業。 2、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3、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C701010印刷業。 5、I501010產品設計業。 6、I502010服飾設計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9、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10、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11、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 12、F107030清潔用品批發業。 13、F110010鐘錶批發業。 14、F110020眼鏡批發業。 15、F113020電器批發業。 16、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7、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8、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9、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2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訂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03,538,000元整,分為 60,353,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樂路36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本公司設有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章程訂立日期: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5年4月30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0年6月27日。 八、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42,247,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 償配發70股,配股不足一股之部份,自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洽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 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645,785,000元整,分為 64,57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增資資金用途:強化公司財務結構。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 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本公司訂於民國100年9月20日為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暨盈餘轉增資發行 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16日至民國100年9 月2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9月15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 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 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博智電子 | 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可分配盈餘新台幣8,500,00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8,500,000元,合計新 台幣17,00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計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 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410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商業司100年8月18日經授中字第10032407420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在案。擬洽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0年9月16日起興櫃買賣。 二、茲將興櫃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已發行興櫃普通股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34,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40,000,000元。 2、本次增資股數及金額:普通股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17,000,000元。 3、增資後興櫃普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35,7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7,000,000元。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興櫃股份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0年9月16日(星期五)發放(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 開戶證券商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請儘速向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洽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 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湯石照明科技 | 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100年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 中提撥股東紅股利新台幣15,358,100元,發行新股1,535,810股;員工股票紅利 轉增資發行新股72,354股,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608,1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 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381號函核准發行。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湯石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三)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五)F106010 五金批發業。 (六)F106030 模具批發業。 (七)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八)F113020 電器批發業。 (九)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F206010 五金零售業。 (十一)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十二)F213010 電器零售業。 (十三)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四)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五)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1號4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 連任。 五、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1年8月14日, 民國100年5月23日第十五次修訂。 六、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50,000,000股,分次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 數為新台幣255,968,360 元,分為25,596,836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 自99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5,358,100元,發行新股1,535,810 股;員工紅利新台幣1,966,582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財務報告淨值27.18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72,354股,共計發行新股 1,608,164股。本次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 計算,股東紅利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 分配之,股東亦可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 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二)本次增資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2,050,000元,分為 27,2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 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 日內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 知各股東。 參、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7,917,78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預計於 100年10月25日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 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0年9月23日為普通股增 資配股、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19日起至100年9 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0年9月1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 4:30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 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9月18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鈺緯科技開發 | 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14,950 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81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鈺緯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一)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二)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三) F218010 資訊軟體零 售業(四) F401010 國際貿易業(五)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六)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七) F108031 醫療器 材批發業(八)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九)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2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20,000,000股 ,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168,850,500元,分為16,885,0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351號9樓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4年3月24日;第10次修正於民國99年6月11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114,95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1,149,5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9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11,149,5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14,950股,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 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66.0318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辦理合 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部份,按面額折發現金(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180,000,000元,分為1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 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9月20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9月16 日至100年9月2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9月15日下午4: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100年9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肆、本次另分配現金股利3,371,643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0.2元,預計於 100年11月11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 者,僅郵寄通知書,請各股東攜帶『股利領取通知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伍、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隆達電子 |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97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二)、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三)、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CQ01010 模具製造業(限區外經營) (五)、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六)、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限區外經營)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氮化銦鎵磊晶片與晶粒(InGaN Epi Wafer & Chips) 2.發光二極體封裝(Package)及其模組 3.LED照明及其零組件與應用 4.上述各產品之系統及應用零組件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70億元,分為7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 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966,500,300元,分為396,650,030股(含私募普通股26,250,000股及尚未完成變 更登記之員工認股權證轉換股份5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均為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7年4月29日訂立,民國100年4月29日第五次修正。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總額計新台幣225,000,000元整。除依公司 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2,250,000股供員工認購外,餘20,25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並 經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公 開承銷。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餘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91,500,300元整,分為419,150,030 股(含私募普通股26,250,000股及尚未完成變更登記之員工認股權證轉換股份54,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尚未確定。 (二)公開申購期間:尚未確定。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尚未確定。 (四)公開申購扣款日:尚未確定。 (五)詢價圈購繳款日:尚未確定。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尚未確定。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尚未確定。 十三、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二)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下載。 十五、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 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欣中天然氣 公 |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100)財發字第18號 一、本公司100年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總計新台幣1億4,841萬6,380元,增資發行普通股1,484萬1, 6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617號函核准在案 。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 (一)公司名稱: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2.CR01010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 3.D201011公用煤氣業。 4.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5.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6.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7.JA02051度量衡器修理業。 8.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 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章程訂定日期:訂立於中華民國61年2月8日。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天水中街36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7人、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13億4,923萬9,75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億3,492 萬3,975股,全額發行。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億4,841萬6,380元,發行普通股1,484萬1,6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每仟股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110股,前項增資發行之新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擬於配股除 權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記,未拼湊之部分,依公 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1億4,976萬5,6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4億9,765萬6,130元。 (十)本次增資用途:支應100年營運投資。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茲經董事會議訂增資基準日及除權基準日為100年9月9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9月5日至100年9月9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 四、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慧銘、賴國旺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 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五、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1/8/29 | 信東生技 公 | 公告本公司100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3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3,347,895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 配發新台幣0.1元,謹訂於100年9月5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9月1日至100年9月5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8月31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 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0年9月5日起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寄發給股東,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附註: 股權爭議未決之股戶,俟爭議終了後發放) 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