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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2 | 瓦城泰統 | 澄清100年9月22工商時報有關本公司推估年獲利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3 2.報導日期:100/09/22 3.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法人推估,下半年在持續展店下,預估全年獲利將再逼近一個資本額。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 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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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2 | 京鼎精密科技 | 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 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公司名稱由「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晶鼎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准,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辦理揭露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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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2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0/09/22 2.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聯絡電話: (02)2181-1911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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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2 | 台灣神隆 | 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1.事實發生日:100/09/22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0/09/29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月08月11日臺證上一字 第1000027026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36733號函核准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票於100年09月29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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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2 | 台灣神隆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00/09/22 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39578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9578號函 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 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6元,合計募集 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66,0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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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新至陞科技 | 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72,000,000元,發行普通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9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Q01010 模具製造業。 2、F106030 模具批發業。 3、F206030 模具零售業。 4、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1巷36號。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69年5月20日,100年6月24日第12次修訂。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9人(獨立董事人數2~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 連任,目前有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至民國102年6月29日止。 (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39,642,860元,分為7 3,964,2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認購或配股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2,000,000元。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72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 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90%,計6,480,000股,經本公司100年6月24日股東會決議放棄 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 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2.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81,164,2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811,642,860元。 (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 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元大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股款存儲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敦北分行。 (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09/29~100/09/30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09/30 3.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0/09/30 4.詢價圈購期間:100/09/22~100/09/27 5.公開申購期間:100/09/23~100/09/27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10/03 7.增資基準日:100/10/04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 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 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 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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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鑫科材料科技 | 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於100年發放暨 | 公告序號:1 主旨: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於100年發放暨興櫃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之決議通過,提撥盈餘新台幣27,923,290元,以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辦理盈 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792,329股(含私募股東應配發之359,099股),其中非屬私募股東應配發之2,433,230股,業 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216號函核准發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普 通股並奉經濟部100年9月8日經授商字第100012104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55,846,595股(含私募普通股7,181,9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58,465,9 50元整。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792,329股(含私募普通股359,0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7,923,290 元整。 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58,638,924股(含私募普通股7,541,0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6,389,2 40元整。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除屬於私募普通股所配發之無償配股外,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私募 普通股所取得之無償配股與原私募普通股自原交付日起算屆滿三年,先取具交易所或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市或上櫃 標準之同意函並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自由流通轉讓。 三、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 -2999)。 四、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9月26日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其中非屬私募股東應配發之增資股2,433,230股 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 (一)已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 貴股東持 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 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或親自簽名(簽名者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現場親簽,並攜帶身份證正本,郵寄者不接受辦理)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 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 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郵寄地址:台 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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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可寧衛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五甲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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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正揚生醫科技 未 | 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00011443號函辦理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國維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00011443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月份 100/09金額 100/10金額 100/11金額 期初現金 11,665 4,883 4,945 現金流入-營運 13,234 16,600 16,000 現金流出-營運 16,391 12,880 13,040 現金流入-融資(註) 0 0 0 現金流出-融資(註) 3,625 3,658 3,658 期末現金 4,883 4,945 4,247 期初現金:不含受限制存款新台幣11,100仟元 現金流入-融資:預估新增借款金額 現金流出-融資:應攤還之到期本金及利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8月底銀行可使用額度為0仟元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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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正揚生醫科技 未 | 補充公告本公司自然人董事辭任,董事變動已達1/3 |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盈興/本公司董事 潘同益/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吳盈興/解任 潘同益/辭職 5.異動原因: 吳盈興/辭世 潘同益/因個人公務繁忙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5~102/06/24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吳盈興董事於99/08/02解任且於100/06/24補選張鋒琪董事一席, 潘同益董事本公司於100/08/08接獲辭任書任期至100/09/23 故補充公告本公司自然人董事辭任,董事變動已達1/3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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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1 (二)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三)發行股數:4,900,000股 (四)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五)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9,000,000元 (六)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七)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0%, 計4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八)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九)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為4,41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其持股 比例每仟股認購約93.03股。 (十)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單位自行 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與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 購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十一)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二)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由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日期 、發行新股基準日及其他認股相關作業事項。如主管機關對發行新股內容有修正時亦 同。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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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隆達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設立大陸地區公司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設立大陸地區公司案 內容 1.事實發生日:2011/09/2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LEXTAR(SINGAPORE)PTE.LTD.等額增資, 間接在大陸投資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200仟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0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2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各類光電器件、電路板、一般照明及背光源產品, 相關產品的生產原材料及生產設備的批發、進出口 、佣金代理及相關配套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45,200千元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3.73%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7.67%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17.48%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45,000千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3.58%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7.63%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17.40%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0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於投資金額內辦理增資事宜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本投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實行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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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隆達電子 | 公告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蘇峰正先生/董事長暨總經理 黃登輝先生/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同意蘇峰正先生兼任達新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同意黃登輝先生兼任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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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隆達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2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添枝先生,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溫生台先生,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陳翼良先生,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09/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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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隆達電子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訂定及現金增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訂定 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為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25,000,000元,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普通股22,5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0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97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承銷價格經彙總詢價圈購 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17元整, 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82,5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承銷價格經 彙總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 每股17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0年9月16日至100年9月21日。 (二)公開申購期間:100年9月19日至100年9月21日。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100年9月23日至100年9月26日。 (四)公開申購扣款日:100年9月22日。 (五)詢價圈購繳款日:100年9月26日。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0年9月27日。 (七)現金增資基準日:100年9月28日。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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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新至陞科技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72,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0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9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720,000股供 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之,其餘90%,計6,480,000股,經本公司100年6月24日股東會決議放棄公司法 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 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A.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09/29~100/09/30 B.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09/30 C.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0/09/30 D.詢價圈購期間:100/09/22~100/09/27 E.公開申購期間:100/09/23~100/09/27 F.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10/03 G.增資基準日:100/10/04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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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達邁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3)聯絡電話:(02)2702-3999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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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沃福仕 未 | 公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延長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作業 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46202號函核准生效,延長100年度現金增資洽特定人 繳款期間至100年10月28日止。 6.因應措施: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茲將本公司 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 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00年09月21日)起, 迄100年10月31日止。 (三)補償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 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並給 付自原繳款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郵局之一年 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365】 (四)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100年10月28日募集 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及員工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 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365】 (五)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利 受損,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願負 賠償之責任。 (六)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欲申請人請 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 02-27186425)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七)承諾書 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業經 貴局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27375號函覆100年6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 幣10元面額發行。 有鑑於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 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 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0年7月26日至 100年9月14日延長至100年10月28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 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若因此次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 利受損,權益受損人可於100年10月31日前,提出合理及具體 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承諾人:負責人 賴淑楓 中華民國100年9月14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0年9月14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 期貨局申請延長募集,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 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202號函核准生效。 二、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 及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 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0年10月28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 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三、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 繳款期限展延,申請放棄原認股份者,若有原股東、員工或 認股人因此而權益受損部分,可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本公司 主張權利受損之金額,若經確認無誤,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 相關賠償責任,並給付自原繳款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 ,利率按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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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台南企業(開曼) | 公告本公司配股配息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股票股利NT$12,034,020元 現金股利NT$35,529,020元 (3)除權(息)交易日:100/10/27 (4)最後過戶日:100/10/2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0/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1/02 (7)除權(息)基準日:100/11/02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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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9/21 | 群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0年第1次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 | 1.事實發生日:100/09/21 2.公司名稱: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00/07/21董事會決議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6,000,000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0/7/22~100/9/2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不超過6,0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2.00~16.00, 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 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買回期間:100/7/22~100/9/21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484,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6,594,520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3.625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484,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39 (11)本次未執行完畢原因:因市場流動性有限,而未依原預定數量完全執行完畢。 <摘錄公開資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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