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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13 | 旭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預計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7/3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8/2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285,548,330元,流通在外股數328,554,833股, 每股淨值為12.47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956,993,500元,流通在外股數295,699,350股, 每股淨值為12.74元。 上述資料依100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會員101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856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 除股份,並經經濟部於民國101年8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101176360號函核准登記在 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比例: 1.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28,554,833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285,548,33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新台幣328,554,8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2,855,483股,用 以改善資本結構進一步提升股東權益。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0%,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玖佰股(即每仟股減少壹佰股)。 4.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 5.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 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295,699,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2,956,993,500元。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 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且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三、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后: 1.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10月22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0月23日至民國101年11月1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1年10月19日至民國101年11月1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27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9)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10)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 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 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3.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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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友荃科技 未 |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000111221號函辦理-101年8月份 | 1.事實發生日:101/09/13 2.公司名稱:友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000111221號函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1/09 101/10 101/11 -------------- -------- --------- --------- 期初現金 12,615 9,206 11,756 現金流入-營運 9,660 14,083 9,207 現金流出-營運 11,661 8,620 9,478 現金流入-融資 2,468 780 9,401 現金流出-融資 3,876 3,693 11,734 期末現金 9,206 11,756 9,152 (2)截至101年5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新台幣/美金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187,500 149,453 38,047 短期借款 USD 2,000 0 2,000 長期借款 NTD 150,000 131,922 0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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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澄清自由時報101年9月13日C2版相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2版 2.報導日期:101/09/13 3.報導內容: (1)本公司第4季還有2項MRI顯影劑估計授權金有2000萬元。 (2)Gemcitabine Oral公司估計授權金有機會達到4000萬美元。 (3)估計明年因華每股獲利1.6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之2項MRI顯影劑雖已於今年度8月與美國Akorn簽約,但授權金2000萬元認列, 於合約所訂估計日期為2012第4季,然實際認列時點須視雙方文件移轉之情形。 (2)及(3) Gemcitabine Oral 4000萬美元之授權金係為國際慣例交易之金額,本公司並 未估計授權金及明年度獲利情形,係屬媒體及法人逕行臆測。 6.因應措施:公司秉遵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相關訊息公告申報於財務報告、公開 說明書及年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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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富晶電子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作業計畫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12 2.減資基準日:101/08/0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少資本,銷除已發行股份 29,160,701股以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31日金管 證發字第1010032934號函核准;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書並於101年09月06日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10022314號函核備在案。 (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9,402,85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61,940,285股。 (二)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291,607,01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29,160,701股,用以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47.079%。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7,795,84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2,779,584股。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29,160,701股,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29.21股(即每仟股減少470.79股)。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 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1/10/04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1/10/08 (3)減資股票暫停交易期間:101/10/05~101/10/18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10/09~101/10/18 (5)減資換票基準日:101/10/13 (6)新有價證券掛牌興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掛牌興櫃買賣日期:101/10/19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10月19日起, 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a)舊股票 (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減資換發申請書 辦理換發。 (a)舊股票 (b)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 (c)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證券集保存摺 (4)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掛牌興櫃日101年10月19日統一換發無實體新股, 貴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10/13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10/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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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智崴資訊科技 | 澄清工商時報第C5版對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09/13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標題「智崴搶上櫃營收大躍進EPS拚3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對外未發佈財務預測,上述報導純屬媒體、 法人等單位自行推估與預測,非由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 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營收等相關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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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智崴資訊科技 | 澄清經濟日報第B6版對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1/09/13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標題「智崴預計年底上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對外未發佈財務預測,上述報導純屬媒體、 法人等單位自行推估與預測,非由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 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營收等相關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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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3 | 誠加科技 未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101年現金 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101年現金 增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延長募集期間暨原股東及 員工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
1.事實發生日:101/09/12 2.公司名稱:誠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近期受到歐債及全球經濟低迷影響,導致整個國內外資本市 場劇烈變化,造成股市行情不佳,本公司股價亦下修,恐無法順利募集完成, 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0159號函(於民國101 年9月12日收到) 核准101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延長募集期間。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 公司擬具101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暨延長募集期間之補償方案: 一、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因調降認購價格致原股東、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 受損部份,特訂定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 之特定人。 三、退款申請期間:101年9月5日起迄101年09月14日止。 四、申請方式: 1.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101年9月 5日之前寄發「股款退回申請書」予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對於本 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維持認購意願者,本公司 將退回價差並補償繳交認購股款所損失之利息。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 者,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1年09月14日)前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 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親自送達或掛號郵 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 願。 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維持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補償繳交認購股款所損失之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A.在可認購比例範圍內之部份 【認購股數x(50-35)元】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 x 利率(註2)/365】 B.超過可認購比例範圍外之部份 【超過可認購比例股數x原發行價格50元】x【1+(繳款日至實際退 款日(註1)之天數) x利率(註2)/365】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 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年利率(註2)/365】 3.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股東 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 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仍維持認購意願者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 以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自行股東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價差及補償 利息。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01年9月18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 款方式支付。 註2:年利率係依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機 動利率1.345%計算之。 六、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 人業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募資案原股東及員工原訂繳款期間為101年7月10日至 101年7月13日,因近期受到歐債及全球經濟低迷影響,導致整個國內外資 本市場劇烈變化,造成近日股市行情不佳,本公司股價亦下修,恐無法順利 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於101年 08月30日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暨延長募集期間,業奉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9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0159號函核 准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由原新台幣50元調整為35元 整,發行股數由5,000,000股調整為2,500,000股。 (2)本公司負責人出具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誠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1年06月12 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1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因近期受到歐債及全球經濟 低迷影響,導致整個國內外資本市場劇烈變化,造成股市行情不佳,本公司 股價亦下修,恐無法順利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 此次資金募集,本公司董事會業於101年8月29日決議通過向行政院金管會 證期局申請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股數、延長募集期間及變更募集計 畫暨對原股東及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 誠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 益。 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 任。 此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李民海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5)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IMG SRC="/WF_SQL_XSRF.html"> |
| 2012/9/12 | 波若威科技 | 澄清101/09/12工商時報A24版之新聞內容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09/12 3.報導內容:波若威8月底已向OTC遞件申請股票上櫃,預計明年第1季前可望掛牌上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本公司申請上櫃時 程,仍依實際程序進行,媒體報導純屬個人臆測及推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獲利狀況及申請上櫃時程,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 為準。<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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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泓辰材料 未 |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1年9月5日重大訊息說明現金 增資申報生效經董 |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1年9月5日重大訊息說明現金 增資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決議延展募集期間相關事宜,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9/0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1/06/20 3.變動原因:因全球金融市場動盪,國內資本市場頻創新低,本公司 為期能順利募得資金,向主管機關申請募集期間展期延長三個月, 及調整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調整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僅減少資金募集金額, 並未變更計畫,故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若有因此造成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之 權利受損者,願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募資案原股東及員工原訂繳款期間為 101年7月23日至101年08月23日,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 101年8月24日至101年08月31日,有鑑於近期全球金融市 場動盪國內資本市場頻創新低,本公司為期能順利募得資金 ,於101年09月05日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募集期間,業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9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1121號函核准延長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原股東及 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9月14日至101年10月14日, 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年10月15日至101年11月15日。 (2)有鑑於近日來資本市場變化劇烈,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 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溢價發行價格由原新台幣 30元調整為21元整,發行股數由10,000,000股調整為 8,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 9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1121號函核准在案。 (3)本公司對於繳款期間已繳款之股東於現增變更後, 亦隨之減少其認購股款者,除返還其已繳納股款與願意認購 之股款差額部份,並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計息 (計算利息期間:自繳款日起至返還股款日止),作為賠償金額。 (4)本公司對於現增變更後,完全放棄認購者,除返還其已繳納 股款外,並以並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計息 (計算利息期間:自繳款日起至返還股款日止),作為賠償金額。 (5)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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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宏泰人壽 公 | 公告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標購高雄市不動產。 | 1.事實發生日:101/09/11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2012年第17次資產管理委員會(2012/9/11) 決議授權董事長標購高雄市不動產事宜。<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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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創源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異動案 | 1.董事會決議日:101/08/2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鈞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國田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缺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鈞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月12日以電子 郵件通知本公司辭任本公司董事長<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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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創源生物科技 | 8月29日董事會選舉產生的新任董事長 鈞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任 | 8月29日董事會選舉產生的新任董事長 鈞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01/09/12 2.發生緣由:鈞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月12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辭任本公司董事長 3.因應措施:召開臨時董事會改選董事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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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清惠光電 | 公告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專戶存儲行庫 | 1.事實發生日:101/09/12 2.公司名稱: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101/09/12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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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清惠光電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9/12 2.發行股數:普通股15,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整,預計募集資金新台幣240,000,000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10%,計1,5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13,500,000股; 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248.39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生產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10/05 13.最後過戶日:101/09/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0/05 16.股款繳納期間:101/10/09~101/10/2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09/1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919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價格、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 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101/9/3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最後過戶日提前至101/9/28(五),郵寄過 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1/9/30(日)郵戳為憑。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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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特佳光電 |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調整 | 1.事實發生日:101/09/12 2.公司名稱: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08/27董事會決議原訂於101/10/19召開101年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予以調整原訂開會時間,另擇期召開,並即時公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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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其陽科技 | 更正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書 | 1.事實發生日:101/09/12 2.公司名稱: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8月31日誤傳上半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書為 無科目明細表之短式報告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正確之長式財務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後財務報告內各項金額數字均不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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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威力能源 | 公告本公司減資辦理變更登記完成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8/15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9/1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442,96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4,296,000股 ,每股淨值為4.82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02,960,00元,流通在外股數30,296,000股 ,每股淨值為7.05元。 上述資料依101年6月30日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101年度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之相關規定制定本換股作業 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44,296,000 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10 元,共計 新台幣442,960,000 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 140,000,00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000,000 股,用以彌補虧 損及提升本公司的淨值;依公司法第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31.6056%,每仟股換發683.944 股(即每仟股減少316.056股)。 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為30,296,000 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2,960,000 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 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683944 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機構辦理合併 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依股票面額認購之。 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10月8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10月11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時間:民國101年10 月12 日起至101 年10 月18 日止。 (4)舊股票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自民國101年10 月9 日起至101 年10 月18 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 年10 月16 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 年10 月19 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 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 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 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2)董事會同時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如有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017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 新北市政府101年09月11日北府經登字第1015056698號函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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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三商美邦人壽 | 三商美邦人壽公告處分元富90天商業本票區間計息100%保本型商品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元富90天商業本票區間計息100%保本型商品 2.事實發生日:101/9/6~101/9/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 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551,248,41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新台幣1,248,410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匯款(一次付清);無;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本公司固定收益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目前持有數量: 不適用 金額: 新台幣1,450,000,000元 持股比率: 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62.34%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2565.78% 最近期財報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元富保本商品9/6到期2.5億續作,9/12到期3億續作,累計5.5億於今日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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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三商美邦人壽 | 三商美邦人壽公告取得元富商業本票區間計息100%保本型商品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元富商業本票區間計息100%保本型商品 2.事實發生日:101/9/6~101/9/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 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5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匯款(一次付清);無;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 本公司固定收益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目前持有數量: 不適用 金額: 新台幣1,750,000,000元 持股比率: 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62.33%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2565.38% 最近期財報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元富保本商品9/6到期2.5億續作,9/12到期3億續作,累計5.5億於今日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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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9/12 | 其陽科技 | 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公司法人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09/1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9/1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仁路9號1樓G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公司法人說明會,就公司簡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作說明。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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