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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8 | 精拓科技 | 本公司102年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公告 | 一、公告序號:1 二、主旨:本公司102年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公告 三、依據: 茲依照本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08月24日至102年08月28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102第1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60,000,000股、金額: 6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46,406,965股、金額: 464,069,65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46,406,965股、金額: 464,069,650元,每股面額: 1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公司章程訂立日期:91年5月1日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1年6月6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股,每股認購金額: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共計股,金額: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5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0.1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4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22,073,983元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2,714,126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有 2,259,00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2,259,00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44,147,965股,特別股 0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無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06月04日股東會通過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元,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08月28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102年08月22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08月23日 16時3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33930898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8月23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 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 (四)其他: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本次分派現金,訂於102年9月1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 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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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寶福有線 公 | 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度股東臨時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度股東臨時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102/08/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7/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8/26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102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151號5樓會議室 三、開會議案: 1.改選董事5席 2.改選舉監察人2席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7月28日起至102年8月26日止暫停過戶 五、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2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持股東戶號戶名逕行向本公司參與會議。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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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華研國際音樂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分配101年度盈餘,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0,000,000元,每股配發0.8元。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十元, 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26 5.最後過戶日:102/08/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01 8.除權(息)基準日:102/09/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於民國102年8月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02003004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 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依面額 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4)本公司如嗣後買回本公司股份等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授權董事長調 整配息、配股率等相關事宜。 (5)若本次除權除息相關事宜需調整,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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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榮創能源科技 | 榮創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 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 公司代號:3437 公司名稱:榮創 一、公告序號:1 二、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三、主旨: 榮創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四、依據: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2年08月0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2年9月25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8月27日至102年9月25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22號2樓(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3.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選舉事項 1.全面提前改選董事案,原任董事任期提前至股東臨時會選任出新任董事為止,預計選任董事七席,其中包括三席獨立董事,任期自102年9月25日起至105年9月24日止。三席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功能,監察人於審計委 員會成立後自然解任。 (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5.股票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選舉事項 ○無 ●有:說明:選舉第七屆董事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盈餘分配變更 ●無 ○有: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股,每股發放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8月2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1812688 (五)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8月26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8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1812688 )。 ○未完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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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碩達科技 | 本公司通過新增資金貸與子公司SDevices Group Inc.(塞席爾)金額 | 本公司通過新增資金貸與子公司SDevices Group Inc.(塞席爾)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SDevices Group Inc.(塞席爾)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海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72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368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232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6009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225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8132 5.計息方式: 依合約內容。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清償本息。 (2)日期: 依合約內容。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0440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5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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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碩達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議案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公司名稱: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之議案事項如下: 案由一: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董事、監察人酬勞支領辦法」案。 案由二: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案由三:新增資金貸予子公司SDevices Group Inc.(塞席爾)美金275萬元案。 案由四:金融機構提供授信額度到期續約及增加授信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已提報102年08月08日董事會, 有關10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網傳 輸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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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股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股份
1.證券名稱: 醣聯 2.交易日期:102/8/15_102/9/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299,941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8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3,995,280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8,821,204股累積持有金額: 新台幣216,690,108元累積持股比例:13.24% 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率:40.47%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之比例:64.09%營運資金:新台幣 170,447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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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億而得微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2/08/08委任薪資報酬委員,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李展南先生、黃定維先生及黃偉能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5年07月22日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3)本公司於102年04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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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億而得微電子 | 本公司102年第六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第六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第2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102年度第2季IFRSs轉換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3.102年第2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討論(承認)事項 1.通過本公司民國10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案。 2.通過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案。 (三)臨時動議: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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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虹堡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盈餘配發現金股利42,638,556元(每股配發0.8元)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26,649,090元(每仟股配發5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23 5.最後過戶日:102/08/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31 8.除權(息)基準日:102/08/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現金股利發放日:1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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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立達國際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102年07月份自結營收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2年07月份自結營收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02年07月份營業收入 為新台幣743,822仟元,係今年1_7月單 月營收次高,且較上月成長15%。本年度 截至7月底止累計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4,405,986仟元,亦較去年同期成長約 4.34%。隨著無線網通產品營收持續成長 ,展望下半年,預計策略性產品營收亦 會逐步持續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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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助群營造 未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事項 |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08 2.法人名稱:震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長隆 富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副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彤焱 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6/23_103/06/22 7.新任生效日期:102/08/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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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助群營造 未 | 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異動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8/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秋陽、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彤焱、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營建系統協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 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6.新任生效日期:102/08/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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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助群營造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34,583,040元(每股配發0.7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9/12 5.最後過戶日:102/09/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8 8.除權(息)基準日:102/09/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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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訊映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第二季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業經本公司102/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第二季之財務報表。 營業收入:513,905仟元 營業毛利:129,408仟元 營業利益:80,905仟元 稅前淨利:93,581仟元 稅後淨利:82,587仟元 稅後每股盈餘:2.54元 本公司102年第二季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係已包含民國101年度之股東股利 轉增資股數計7,608仟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2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 上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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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訊映光電 | 公告本公司102年8月8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8月8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決議通過本公司更新『102年度預算』案。 (2)決議通過本公司發行一○二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決議通過本公司大陸投資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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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桐寶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 2.增資資金來源:擬以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8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計 480,000股由 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 總額之90%,計4,32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認 購,暫定每仟股認購172.8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 基準日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其放棄認購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並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所訂之主要內容包含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 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並視實際情況依相關 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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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桐寶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盈餘轉增資之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盈餘轉增資之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 2.增資資金來源:一○一年度之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 配發 2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 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畸零股由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並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授權董事長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盈餘轉增資之配股基準日 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 需予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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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8 | 展旺生命科技 | 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 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 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定之。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1,2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2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 (1)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2)惟若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 為認股價格。 (3)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三年一個月,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 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 股權利。 (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即可行使全部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 保密義務、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依情節之輕重就其全部或部分尚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予以收回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解雇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當日之前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 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 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死亡時,其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4).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 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死亡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 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退休 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但若 遇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 數順延之。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 |
| 2013/8/8 | 展旺生命科技 | 董事會決議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配發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公司普通股6,5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 (1)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一年六個月仍在職者: (1).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3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 億元(含)以上】 (1).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3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 (1).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2)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二年六個月仍在職者: (2).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4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 億元(含)以上】 (2).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4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 (2).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2).4若103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4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 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 (3)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三年六個月仍在職者: (3).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5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 元(含)以上】 (3).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5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 (3).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 (3).4若104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5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計 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 (4)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四年六個月仍在職者: (4).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6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元 (含)以上】 (4).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6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 (4).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 (4).4若105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6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計 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 (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發生繼承時:依既得條件分述期限,分別視為達成既得條件,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 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 ,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約定取得股份。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被給與之員工及股數,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民Z@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 單一員工被給與之股份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 規定之限額。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 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擬提 10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6,5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0元 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195,130仟元(以董事 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即102年3月日收盤價新臺幣30.02元擬制估算)。依既 得條件,暫估各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臺幣38,407仟元(102年;6個月估算)、76,813仟 元(103年)、44,291仟元(104年)、24,778 仟元(105年)及10,841仟元(106年)。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148,091,000股暫估各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 為新臺幣0.259元(102年;6個月估算)、0.513元(103年)、0.293元(104年)、0.162元 (105年)及0.07元(106年),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 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 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本公司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達成既得條件前以股票信託方式保 管。 (二)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 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 得發行。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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