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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7 | 台灣票券金融 公 | 公告本公司高雄分公司於新營業據點開始營業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高雄分公司營業據點已遷址至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10樓, 並於103年7月7日於新址開始營業。 新址的電話:(07)251-5288,傳真:(07)251-303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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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7 | 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103/07/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富源,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富源,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103/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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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7 | 仁宗蕾絲 未 | 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3年1月1日開帳資產負債表 |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發生緣由: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3年1月1日開帳資產負債 表之影響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3/07/07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104/01/01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 換計畫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依2010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 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1).103年1月1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流動資產 490,499 490,499 固定資產淨額 35,498 35,498 其他資產(3) 4,711 505 5,216 總資產 530,708 505 531,213 流動負債(1) 23,472 901 24,373 其他負債(1)(2)(3) 63,637 (8,712) 54,925 總負債 87,109 (7,811) 79,298 股本 392,040 392,040 保留盈餘(1)(2)(4) 47,343 11,297 58,640 未實現重估增值(2) 2,947 (2,947) 0 少數股權(1) 1,269 (34) 1,235 股東權益 443,599 8,316 451,915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530,708 505 531,213 2).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重大調節說明 (1)員工福利之調整 合併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規定,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有關之全額累積未認列精算損益 一次認列至保留盈餘並調整應計退休金負債。 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依我國現行會計原則並無明文規定,合併 公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 「員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 未休假獎金費用。 合併公司於民國103年1月1日調減應計退休金負債9,217仟元;調增 應付費用901仟元;調減少數股權34仟元;調增保留盈餘8,350仟元。 (2)未實現重估增值之調整 合併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規定,於轉換日對部分土地及投資性不動產選擇以我國現行會計原 則下之重估價值做為該日之認定成本,故將該等未實現重估增值轉 列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於民國103年1月1日調減未實現重估增值 2,947仟元及調增保留盈餘2,947仟元,並將依我國現行會計原則帳 列其他負債-土地增值稅準備5,506仟元重分類至其他負債-遞延所 得稅負債-非流動。 (3)遞延所得稅之調整 合併公司於所得稅估列時,考量各項暫時性差異等因素估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IFRSs規定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 債項下。另,依我國會計準則,企業於編製財務報表時,同一納稅 主體之遞延所得稅負債與資產應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轉換為 為IFRSs後,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得互抵。 依此,合併公司於民國103年1月1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分類於流 動資產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動為505千元;流動資產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重分類至遞延所 得稅負債-非流動為505千元。 (4)特別盈餘公積之調整 合併公司因選擇適用IFRS 1 豁免規定,而將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所增加之保留盈餘為2,947仟元, 應依金管會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提列 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5>評價作業方式: 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其餘項目係 本公司自行評估。 <6>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述係依據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預計於民國102年適用之「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豁免編製,惟本公司 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IFRSs之新發布或修訂及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影響,而與未來採用IFRSs所產 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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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7 | 東又悅企業 | 更正103年股東會議事錄 |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發生緣由:更正103年股東會議事錄 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3年股東會議事錄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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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7 | 全訊科技 | 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代收款項機構及存儲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開元分行及成大分行 3.與公司關係:委託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7/07_103/08/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公 告。 (2)訂約日期:103/07/07 (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開元分行暨全省各地 分行 (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成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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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7 | 兆鑫光電科技 未 | 董事會決議不配發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2/25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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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益張實業 | 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三元,計新台幣七九、六二八、0七六 元。 二、停止過戶日期: 1、本公司董事會訂一0三年七月十二日(星期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0三年七月 八日起至一0三年七月十二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務請於一0三年七月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郵寄過 戶者以郵戮為憑)或親自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 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權利。 三、 1、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07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領取(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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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詠昇電子 | 詠昇電子(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詠昇電子(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10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9,138 ,000元。 二、經本公司103年7月4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民國103年7月27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以資本公積每股配發現 金新台幣0.3元。 三、現金股利於103年8月15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撥或掛號郵 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取到元),郵資及匯費由股東之現金股利內 扣除,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領。 四、本公司最近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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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鑫品生醫科技 興 |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告(補充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告(補充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4527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依公司法第252條及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1.發行人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櫃檯買賣開始日:不適用。 4.發行總額: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5.票面金額:每張債券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3年,自民國103年7月14日開始發行至106年7月14日到期。 7.發行價格:依債券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8.票面利率:0%。 9.擔保方式:銀行擔保。 10.轉換價格:本轉換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65元。 11. 開始轉換普通股之日期:103年8月15日至106年7月4日為CB債權人開始至券商申請辦理轉換普通股期間(除依法 停止過戶期間及停止轉換期間)。 12.還本方式:發行期間三年,還本付息日期及方式:除本轉換債持有人(以下簡稱「債權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 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買回債券註銷者外,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匯款一次償還 。 13.債券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用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4.受託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暨公司債過戶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 話:(02)2382-6789)。 16.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03年7月14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將於發放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專戶。 17.本公司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歡迎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免費查詢。 18.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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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益張實業 | 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 主旨: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一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三元,計新台幣七九、六二八、0七六 元。 二、停止過戶日期: 1、本公司董事會訂一0三年七月十二日(星期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0三年七月 八日起至一0三年七月十二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務請於一0三年七月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郵寄過 戶者以郵戮為憑)或親自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 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權利。 三、 1、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07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領取(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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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板信商業銀行 公 | 公告本公司訂定103年7月11日為特別股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訂定103年7月11日為特別股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依本公司業經民國10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優先發放自97年1月1日至100年6月23日止特別股現金股息 ,股息按年息4.5%計算,股息總額為新臺幣156,453,000元正。 二、經本公司103年7月4日臨時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民國103年7月11日。 三、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7月6日。 四、停止過戶起迄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第二項規定,自民國103年7月7日至103年7月11日止停止特別股股票轉讓 過戶登記。 五、凡持有本公司特別股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7月4日至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0號9樓股務科 辦理過戶手續。 六、特別股現金股利自民國103年8月6日起發放。 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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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謚源實業 | 公告本公司102年度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 一、公告序號:1 二、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度分派現金股息公告 三、依據: 茲依照公司法165條規定,103年4月28日股東會與103年7月4日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配發現金股息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7月30日至103年08月03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50,000,000股、金額: 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7,878,000股、金額: 278,78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27,878,000股、金額: 278,78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訂立章程:76年4月2日 最近一次修訂:103年4月28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股,每股認購金額: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共計股,金額: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2.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2.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55,756,000元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950,000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27,878,000股,特別股 0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不足元之餘額擬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4月28日股東會通過 *現金股利發放日:103年08月21日(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元,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8月03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7月28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7月29日 16時3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7478266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7月29日前 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 8號地下1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7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1.現金股息預計103年8月2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息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各股東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股東持股比率計算取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 派與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其餘現金股利列入公司 之其他收入。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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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匯鑽科技 |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之基準日公告 | 一、公告序號:2 二、主旨:(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之基準日公告 三、依據: 本公司10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及103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7月18日至103年07月22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50,000,000股、金額: 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37,200,000股、金額: 372,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37,200,000股、金額: 372,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訂立章程日期:97年9月17日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2年6月19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股,每股認購金額: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共計股,金額: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7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0.7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25,650,100元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1,276,911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有 557,00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557,00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36,643,000股,特別股 0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無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6月18日股東會通過 *現金股利發放日:103年08月13日(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元,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7月22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7月16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7月17日 17時0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181-1911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7月17日前 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7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無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08月1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 方式發放。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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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友合生化科技 公 | 友合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O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地 | 公告序號:1 主旨:友合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O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地點、停止過戶期間及召集事由 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103/08/0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7/1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8/08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O三年七月四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三年八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6號13樓(世紀國寶大樓頂樓會議廳) 三、會議內容: 1.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 2.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一O三年七月九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O三年七月十日起至一O三年八月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一O三年七月九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自駕臨或掛號郵寄(以 寄達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壽德大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 五、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 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361-1300。 2.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8號6樓),並副本通知證基會。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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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F-康而富控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7/04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認股權人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及分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 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資歷、年資、職級、工 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本條規定所稱 「子公司」,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二)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雖未超過百分之五十,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規定之下列情況之一,並於發行時,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 併財務報告已納入編製之公司: 1.經由與其他投資者之協議,具超過半數表決權之權力; 2.依法令或協議,具主導該個體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權力; 3.具任免董事會(或類似治理單位)大多數成員之權力,且由該董事會(或類 似治理單位)控制該個體;或 4.具掌握董事會(或類似治理單位)會議大多數表決權之權力,且由該董事會 (或類似治理單位)控制該個體。 (三)本公司若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予符合前揭第(二)款所列子公司之員工者,應先經 董事會認定之。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本次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興櫃公司者,由董事長訂定認股價格,其認股價格不 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本次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者,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作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時間為三年。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即可行 使全部認股權,認股權人於此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或 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 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3.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購股數限制: 本公司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準用「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 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 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事實,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離職(含自願離職、開除、免職或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 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退休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惟若違反競業禁止時 ,本公司有權將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 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退休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百分之五十之認股權利, 惟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因繼承而應得行使本 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 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 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當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30日內行使之。因受職業災害致 死亡 |
| 2014/7/4 | F-康而富控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0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0.5元,計新台幣26,216,295元。 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5,243,259股,計新台幣52,432,590元,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21 5.最後過戶日:103/07/2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2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27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足一元之 畸零款,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2)原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辦理拼湊 ,拼湊不足之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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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F-康而富控股 | 公告本公司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3/07/0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張紫吟 (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獨立董事:陳合良 (臺北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理事長/名緯媒體集團特助/禾馨 醫療集團總顧問) (3)獨立董事:章本華 (果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張紫吟 (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獨立董事:陳合良 (臺北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理事長/名緯媒體集團特助/禾馨 醫療集團總顧問) (3)獨立董事:陳威駿 (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律師)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配合本屆董事會任期,重新任命薪酬委員會委員。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6/01_103/06/23 8.新任生效日期:103/07/0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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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F-康而富控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7/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在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之前 提下,擬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並於主管機關核准後於下次董事會報告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由原股東依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辦理增資之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繳款期間等相關 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劃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 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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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F-康而富控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續任)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7/0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Monster Holding Co., Ltd.,本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Monster Holding Co., Ltd.,本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依法推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3/07/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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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4 | 沃福仕 未 | 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 | 1.事實發生日:103/07/04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一) 最近一個月單月 最近一個月單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3年5月) (102年5月) % -------------- -------------- ------------- -------------- 營業收入(仟元) 26,222 71,353 -63.25 稅前純益(仟元) -11,439 1,002 -1,241.62 稅後純益(仟元) -11,439 1,002 -1,241.62 每股盈餘(元) -0.28 0.02 -1,521.92 (二) 最近二個月累計 最近二個月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3年4-5月) (102年4-5月) % -------------- -------------- -------------- -------------- 營業收入(仟元) 50,604 173,518 -70.84 稅前純益(仟元) -24,378 8,954 -372.26 稅後純益(仟元) -24,378 8,954 -372.26 每股盈餘(元) -0.60 0.18 -439.11 (三) 最近三個月累計 最近三個月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3年3-5月) (102年3-5月) % -------------- -------------- -------------- -------------- 營業收入(仟元) 69,698 291,598 -76.10 稅前純益(仟元) -37,049 15,714 -335.77 稅後純益(仟元) -37,049 15,714 -335.77 每股盈餘(元) -0.91 0.31 -393.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103年3-5月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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