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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4 | 明達醫學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名單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名單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1)被提名人姓名:陳盛穩 學歷:美國馬里蘭大學電機博士 經歷:明基網通事業部總經理 美國高通(Qualcomm)研發主管 GE Electronics Lab COMSAT Lab 現職:台大經濟系博士候選人 持有股份數額:0股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不適用 其他相關資料:無 (2)被提名人姓名:黃恩旭 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Cornell Law School)法學碩士 經歷: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義守大學講師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中華民國及美國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 現職: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智權法務處資深處長 持有股份數額:0股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不適用 其他相關資料:無 (3)被提名人姓名:林宛瑩 學歷:美國波士頓大學會計學系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 經歷:政治大學會計系專任副教授 現職:政治大學會計系專任副教授 持有股份數額:0股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不適用 其他相關資料: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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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4 | 鈺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815,000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1)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任職屆滿一年並達成績效目標取得60%。 (2)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任職屆滿二年並達成績效目標取得40%。 (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符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無償收回已發行之權利新股 並予以註銷。 (1)離職、退休或資遣: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對於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 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3)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惟董事長得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 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 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取得移轉股份。 (4)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 亡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並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 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取得移轉股份。 (5)受職業災害致殘疾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辦理離職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或得由董事長核訂 該員工得取得之股份。 5.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 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 薪酬委員會同意。 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 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增加公司競爭,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如以104年4月29日成交價7.21為估算,預估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 13,086仟元,預定104年8月1日發行;以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發行後104年 ∼10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2,726仟元、6,543仟元及3,817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36,300,000 股估算,預估104年∼106年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發行後分別為:0.08元、0.18元 、0.10元,惟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 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 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 其他普通股相同。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分配原股東配(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 股之權利;如遇於本公司各項配股、配息及認股基準日之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配股 、配息及認股之權利。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 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由本公司與獲配員工簽訂、修訂有關合約。 3.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本辦法及相關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 求外,不得洩漏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 情節重大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本公司有權向該員工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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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 | 喬本生醫 未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資深副總經理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資深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04/05/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 賈銅安,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資深副總經理 / 賈銅安,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 洪正昌,本公司營運總監 資深副總經理 / 無,由各事業部門主管,直接對總經理報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4/05/04 8.新任者聯絡電話:08-762003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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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 | 久裕興業 興 | 補充公告-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 |
補充公告-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462巷9號(本公司三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 2.一0三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4.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0二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3.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本公司初次上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增補選董事案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議案 受理提案期間:104年4月13日至104年4月23日下午5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 4段462巷9號)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整,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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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 | 昇華娛樂傳播 | 澄清媒體報導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04/30鉅亨網有關法人估計本公司今年營收將會挑戰5億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報載資料係該媒體及 法人自行推測,有關任何財務數字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的內容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媒體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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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達和航運 未 | 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炳光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另行公告 5.異動原因:舊任離職 6.新任生效日期:104/05/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新任總經理任命將提報最近期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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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兆豐國際商銀 公 | 本公司兆豐國際商銀公告轉投資事業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第39號認 |
本公司兆豐國際商銀公告轉投資事業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第39號認列金融資產減損。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行轉投資事業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39號之規定認列104年 04月份金融資產減損金額為新台幣2.43億元。 (2)另前項資產減損並無實際現金流出, 預估對本行盈餘及營運應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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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視霸光學 未 |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補選董事案 (2)主要內容: a.股東會決議日:104/04/30 b.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江全:本公司外部董事-均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陳志成:本公司總經理。 陳志全:本公司外部董事。 c.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他公司董監事或經理人。 d.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e.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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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視霸光學 未 | 公告本公司104年度股東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重要決議 承認通過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承認通過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補選董事案。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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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京華堂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發生緣由:為業務需要及充實營運資金,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4,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28元面額以上之價格授權董事長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 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 121.708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 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業務需要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決議發行價格、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並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 及辦理後續增資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 預計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為因 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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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京華堂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事宜 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怡岑 財務長 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靆蔆 經理 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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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影一製作所 興 | 更正本公司103年財務報表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103年財務報表EPS誤植為正數,更正為負數。 6.因應措施:修正後本公司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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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群登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條文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000,000股,於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次或 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要求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 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1年:40% 任職屆滿2年:30% 任職屆滿3年:30% (2)未符既得條件時: 1.遇有公司虧損(最近一期會計師財務報告)或員工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 未達績效要求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修正條文) 2.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調任子公司):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對於 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屆滿一年以上之員工,董事長得考量員工之 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 3.留職停薪: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 既得期間條件不往後遞延。在留職停薪期間,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修正條文) 4.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死亡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仍依發行條件第一款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3)發生繼承時: 員工獲配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後,發生有繼承之情事,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後 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繼承過戶之相關規定, 完成法定必要之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請領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份之 權益。 5.員工之資格條件: 須為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配發後服務滿一年且參酌員工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要等條件發給之。 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總數千分之三,且加計一般員工認股權得認 購股份數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總數之 百分之一。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留任本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故擬發行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13,910仟元 (暫以104年3月11日收盤價新臺幣13.91元擬制估算)。第一年為新台幣5,564仟元, 第二年為新台幣4,173仟元,第三年為新台幣4,173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EPS可能的影響:第一年為NT$0.25,第二年為NT$0.19,第三年為NT$0.19,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該股份將自信託帳戶撥付 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惟於既得期間取得配股配息,本 公司將無償發放給員工。 (修正條文)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 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調整相關內容,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 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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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群登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加104年股東會議案事宜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婦女館101會議室1F) 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一○三年度審查報告。 3.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一○三年第一次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案。 (四)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 (五)討論暨選舉事項 1.發行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案。 2.修訂「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新增) 3.改選本公司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 4.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及相關法令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104年4月7日起至104年4月16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應選名額:董事7名 (含獨立董事3名)。 (四)受理提名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7號3樓之1 電話:(03)286-8388。 (五)提案及提名資料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提案資料審查標準: 1.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 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提案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案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提案內容。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案。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以上開日期孰 前者為準),公告董事會審查提案之處理結果及未列入議案之理由。 5.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6.於股東常會後二日內公告決議情形。 三、提名資料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本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 ,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提名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名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會部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被提名人名單。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名。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以上開日期 孰前者為準),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 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對於提名人選未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者 ,並應敘明未列入之理由。 5.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6.於選舉後二日內公告當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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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群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4年4月3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4月3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決議通過修訂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2.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發行104年度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辦法案。 3.決議通過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暨本次股東會股東提案審議。 4.決議通過增加一○四年度股東常會議案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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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立達國際電子 興 | 公告104年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0%,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3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4年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8.68% 流動比率=128.20% 速動比率=57.4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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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次實施庫藏股買回期間屆滿 |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臺幣260,000,000元整。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3/02~104/05/0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6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臺幣80元至100元間,惟當公司股價 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4/03/02~104/04/30。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78,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8,354,073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75.01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78,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2%。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故本次未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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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久裕興業 興 | 公告重編本公司10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2年第四季 3.發生緣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度取得久裕電機(深圳)有限公司及久鈺 車料(昆山)有限公司多數股權,因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基 秘字第301號函令,視為共同控制下之組織重組而據以重編102年度財務報表一事。 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4/05/01 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10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會計科目 重編前 重編後 減(增) ----------------------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83,547 8,729 (74,818) 其他資產-其他 13,466 88,284 74,818 利息收入 609 608 (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24,938 63,350 38,412 10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會計科目 重編前 重編後 減(增) ----------------------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9,139 44,321 (74,818) 其他資產-其他 1,620 76,438 74,818 銷貨收入 1,582,755 1,957,339 374,584 銷貨退回 7,271 10,049 2,778 銷貨成本 1,310,556 1,601,650 291,094 營業毛利 258,428 339,140 80,712 推銷費用 76,000 85,062 9,062 管理及總務費用 130,201 152,752 22,551 利息收入 2,081 2,371 29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405 510 105 什項收入 16,120 20,314 4,194 利息費用 17,301 18,377 1,076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873 872 1 兌換損失 4,095 5,760 1,665 什項支出 10,243 10,285 42 所得稅費用 19,899 32,393 12,494 合併總損益 2,925 41,337 38,412 合併淨損益 2,165 40,577 38,412 6.因應措施::上述重編之財務報表將重新辦理相關財務報表之公告及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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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展頌 公 | 公告104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展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5.16%,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6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 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4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74.91% 流動比率=82.28% 速動比率=41.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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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 建祥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4/04/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紀丞、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麗玉、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04/04/3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755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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