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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人杰老四川 興 | 公告本公司自行撤回上櫃申請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人杰老四川餐飲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基於公司未來整體業務及經營策略調整之考量,擬申請 撤回股票上櫃申請案,並俟於適當時機,再重行申請上櫃。 6.因應措施:本公司日後視發展需求,於適當時機再為上櫃案之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照常進行,此案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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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和光光學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宏光光學製品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344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440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77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11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93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資金週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28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88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待被保證公司該借款額度結束或償還借款,並償還票據。 (2)日期: 待被保證公司該借款額度結束或償還借款,並償還票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360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17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7.9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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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寶德科技 | 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9/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426,649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元)。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6,279,94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6元)。 (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3,970,718元,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每股 13.40元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新股296,322股,不足一股之3元以現金發放。 4.除權(息)交易日:104/09/17 5.最後過戶日:104/09/1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1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23 8.除權(息)基準日:104/09/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4年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呈奉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356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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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寶德科技 | 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9/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426,649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元)。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6,279,94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6元)。 (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3,970,718元,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每股 13.40元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新股296,322股,不足一股之3元以現金發放。 4.除權(息)交易日:104/09/17 5.最後過戶日:104/09/1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1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23 8.除權(息)基準日:104/09/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4年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呈奉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3056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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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訊映光電 | 本公司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08/2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08/2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30,036,840元,已發行流通股數49,287,260股@及已發行私募普通股3,716,424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7.15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20,000元,註銷股份52,000股。 (3)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29,516,840元,已發行流通股數49,235,260股@及已發行私募普通股3,716,424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7.15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4/09/01接獲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函。 (2)以上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04年第二季)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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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展旺生命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整,總額計新台幣23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 年08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4002195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由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依市場 狀況、承銷方式及詢圈結果議定後,訂為新臺幣18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 臺幣414,0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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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昇華娛樂傳播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4/09/01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增補選獨立董事二席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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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昇華娛樂傳播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增補選獨立董事二席當選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何聖隆 立法院最高顧問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何適任 惠光興家具(深圳)有限公司/副總 陳 明 江蘇百農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財務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增補選獨立董事 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6/30~106/06/29 7.新任生效日期:104/09/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8 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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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昇華娛樂傳播 |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員新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何聖隆/本公司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何適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9/01~106/06/29 8.新任生效日期:104/09/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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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桑緹亞 未 | 補充公告本公司8/31代重要子公司大金實業(股)公司公告辦理合併相 |
補充公告本公司8/31代重要子公司大金實業(股)公司公告辦理合併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大金實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雙方經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決議合併。 6.因應措施: 禾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雙方經股東臨時會(董事會) 決議合併,並以禾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大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 消滅公司。消滅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合併後存續公司概括承受。除依 照公司法第三一九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另行發函通知雙方債權人外, 特此通知。雙方公司之債權人如有異議者,請於本通知文到日起三十日內以書 面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代重要子公司大金實業(股)公司公告: 合併基準日:104/9/10,禾倫公司為存續公司,大金公司為消滅公司。 (2)本公司已於104/4/17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大金實業(股)公司並進行相關 處分程序,104年Q2財報亦將其列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與負債,但因形式 上尚未完成變更登記之法定程序,大金實業(股)公司仍屬重要子公司, 故代子公司進行重大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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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富圓采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4年7月24日竹商字第1040021496號函 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原中文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仍為「Tera Xt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本公司股票簡稱「鑫晶鑽」更名為「富圓采」,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969」。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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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泰合生技藥品 未 | 依據10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補充說明本公司終止與NAL Pharmaceu |
依據10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補充說明本公司終止與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共同開發合約款項收回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4/03/13終止與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共同開發合約,約定共同 開發合約終止後,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將返還新台幣6,000萬元,截至 104/06/30已收取新台幣600萬元,依約預計於104年底收取餘款新台幣5,400萬元, 會計師於核閱104年第二季報告時,參考TIFRS規定,就經濟效益已確實流入企業之 600萬元認列其他收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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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網石棒辣椒 未 | 董事會決議發行104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1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 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 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認股資格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任一員工 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5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 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 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五年;該認股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 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 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 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免職: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 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逾期未行使之部份失效。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 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 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 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 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 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致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辦法 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款有關 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人員: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 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專)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已授予認股 權憑證,依第五條第二款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行使認股權利及時限,惟該時限仍以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限。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IMG SRC="/WF_SQL_XSR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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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點序科技 | 更正103年度電子書合併財務報告P-7合併綜合損益表每股盈餘數字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點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02年度基本每股盈餘應為5.18元誤植為5.11元,稀釋每股盈餘應為5.11元誤植為5.18元 103年度基本每股盈餘應為7.68元誤植為7.01元,稀釋每股盈餘應為7.01元誤植為7.68元 6.因應措施:更正後財務報告電子書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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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燁聯鋼鐵 興 |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員異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3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謝慶輝:群正法律事務所所長 (2).孫金樹:自強興業(股)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職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8/01~107/06/25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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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啟發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9/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29357798元)。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5,000,00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22935779元)。 (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9,883,210元,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每股 22.5元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新股439,253股,不足一股之17元以現金發放。 4.除權(息)交易日:104/09/16 5.最後過戶日:104/09/1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1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22 8.除權(息)基準日:104/09/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授權本公司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盈餘轉增資案 104年9月1日生效後,由董事長訂定相關除權息基準日及配股配息發放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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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展旺生命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整,總額計新台幣23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 年08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4002195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由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依市場 狀況、承銷方式及詢圈結果議定後,訂為新臺幣18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 臺幣414,0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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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新高雄有線電視 公 |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修正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發生緣由:因應業務實際需求,原104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增資新台幣6億元擬調整 為新台幣10億元。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1。 (2)增資資金來源:擬以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 (3)發行新股:1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10,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9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所載股東持股 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併湊,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東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暨支應未來資本支出。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 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計劃之資金來源、發行價格及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計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暨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事宜,未來如因法令之變更,經 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改變而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處理後 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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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網石棒辣椒 未 | 本公司行銷長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行銷長 2.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秀珍/本公司原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4/09/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7720799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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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 | 網石棒辣椒 未 |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變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 2.法人名稱: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秀珍/本公司原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大鈞/本公司新任總經理 5.異動原因: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30 ~ 107/06/29 7.新任生效日期:104/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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