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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彥陽科技 未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 孫公司晏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 孫公司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貸與期間已超過一年 之改善計畫。
1.事實發生日:104/09/03 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08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 1040035485號函示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孫公司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貸與期間已超過一年之改善計畫。原始貸與金額為新臺幣4,192千元(美金125仟元), 自96年開始每半年按當時利率加計利息,截至104年6月30日止,加計之利息總額為新臺 幣1,031仟元。係上海晏陽草創初期於民國91及92年由本公司代為支付之開辦費,當時因 正值準備公開發行時期,制度尚未建立完善並對於相關法令較不熟悉,於貸與當時並未 呈報董事會,且上海晏陽係中國公司,受外匯管制,故匯出款項受限,因而延宕至今尚 未完全收回。截至104年6月30日止,已償還本金新臺幣3,554仟元,尚餘本金新臺幣638 仟元及利息新臺幣1,031仟元,扣除匯率影響新臺幣72仟元後,合計總餘額為1,597仟元 。 6.因應措施:於上海晏陽資金足夠之前提下,固定每月償還人民幣30仟元,償還期間本公 司仍會按照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加計利息,截至104年7月31日止尚餘本息新臺幣 1,475仟元,於每月償還人民幣30仟元之情況下,本公司預計將於105年6月將此資金貸與 全數收回。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除此重大訊息說明外,將寄送各監察人改善計畫,並於後續董 事會提報改善執行進度,以供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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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三竹資訊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當選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9/0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邱淑貞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中國財經資訊(股)公司(代表人陳文祿)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補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73,80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12~107/06/11 8.新任生效日期:104/09/03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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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三竹資訊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4/09/03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暨選舉事項 (1)核准修訂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補選本公司董事案。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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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建台水泥 未 | 公告虹達開發投資顧問(股)公司與建台水泥(股)公司仲裁案。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虹達開發投資顧問(股)公司(簡稱虹達)。 相對人:建台水泥(股)公司(簡稱本公司)。 文書案號:104仲雄聲義字第007號。 2.事實發生日:104/09/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虹達與本公司間為委託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之履約事宜,衍生支付報酬之爭議, 虹達聲請仲裁。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對履約條件保持協議解決,虹達提出仲裁方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主張依合約處理,由於報酬並非現金支付,係以變更後土地抵付,故對 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不會有不良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委請律師處理本案,以維本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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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銘鈺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4/09/03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3/07/01~104/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需要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4/09/03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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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馥鴻科技 未 | 收到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前財務經理、前 會計課長、前總經理室主任。 法院名稱:彰化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偵字第744號 2.事實發生日:104/09/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03年10月17日檢調單位針對99~100年與IDEAL交易進行調閱 相關資料,疑涉證券交易法、刑法及商業會計法,業經104年度偵字第744號偵查終結, 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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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瑞祺電通 | 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09/03工商時報B6版 2.報導日期:104/09/03 3.報導內容: 「下半年受惠中國新標案,有明顯優於上半年成長性。」 「法人也看好其獲利擁有更大的成長空間,今年不難賺半個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未對外發布財務業務預測,媒體所刊載之預測數字係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 澄清。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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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澄清工商時報104年9月3日B4版相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4/09/03 3.報導內容: 因華的心血管藥物Coreg緩釋劑型也進入美國三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依本公司於104年8月13日所公佈之重大訊息為”本公司研發之台灣臨床三期心血管 新藥 Carvedilol CR Tablet(卡維地洛控釋錠)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函覆, 將可依據其來函內容藉由505(b2)途徑,實施生體相等性試驗後,即可進行美國申 請新藥取證”,Carvedilol CR 已在台灣執行臨床三期目前尚未進入美國臨床三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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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澄清工商時報104年9月3日B4版相關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4/09/03 3.報導內容: 因華的心血管藥物Coreg緩釋劑型也進入美國三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依本公司於104年8月13日所公佈之重大訊息為”本公司研發之台灣臨床三期心血管 新藥 Carvedilol CR Tablet(卡維地洛控釋錠)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函覆, 將可依據其來函內容藉由505(b2)途徑,實施生體相等性試驗後,即可進行美國申 請新藥取證”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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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 | 台灣優燈 公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晶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 優燈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晶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 優燈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7/14 2.公司名稱:台灣優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晶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4年07月13日竹商字第1040019673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 案,本公司原中文名稱「晶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台灣優燈股份有限公司」。 原英文名稱「Glory Praise Photronics Corp.」變更為「YODN Lighting Corp.」 (2)本公司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之股票名稱更名為「優燈」,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 「5216」。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 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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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京華堂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案核准申請延長募集期間 |
1.事實發生日:104/09/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經本公司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104年08月2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40035434號核准在案,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4年11月20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本公司負責人) 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四年六月 二十三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35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28元溢價發行。 鑑於近期中國大陸滬深股市暴跌引發國內證券市場指數波動激烈,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現金增資認購亦受波及,考量實際募集資金之狀況,及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 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業經董事長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一○四年至十一月二十 日。若因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權利受損,本人願負損害賠償責任。 立書人:唐上文 中華民國 一○四 年 八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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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加行動寬頻業務2.6GHz頻譜釋照投標 |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發生緣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4年7月22日公告行動寬頻業務 2.6GHz頻段開始受理競價申請及執照底價。 3.因應措施:為提升本公司市場競爭力,並滿足長期營運規劃之需求, 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參與今年度2.6GHz頻譜釋照之競標作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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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發生緣由: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設備購置,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2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億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億元整 (3)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1億股 (4)原股東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90%即9億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率, 每仟股可認購450股,認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 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6)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之主要內容(如發行股數、發行 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 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 以修正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現 金增資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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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台灣之星電信 未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發生緣由:104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任用陳協和副總經理為本公司財務主管。 3.因應措施:104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任用陳協和副總經理為本公司財務主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人員變動別:財務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NA (3).新任者姓名、級職:陳協和/副總經理 (4).生效日期:按實際報到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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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基亞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屆第12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一屆第12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董事審查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乙案 二、通過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乙案 三、通過本公司「遷址變更營業地址」乙案 四、通過本公司「分公司設立」乙案 五、通過本公司「辦理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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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基亞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20~30元之區間範圍內,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依實 際發行條件決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即2,0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份,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股東未拼 湊及拼湊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建廠支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 相關事宜。 (二)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股數、計劃項目、募集金額、資金 運用項目、進度、效益及其他一切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指示而 需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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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普通股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發行新股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6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5,8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 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分,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用於興建電廠,除可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賴,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 、健全財務結構外,並可減少利息支出,提高公司中長期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資金用途、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 關或基於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普通股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本次發行新股之實際 發行價額、發行股數、總募集金額及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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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葳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2 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6,000,000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03~104/11/0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至20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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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北儒精密 未 |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券商 |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 股票推薦證券商,因本公司無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 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 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券商,對於 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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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 | 富圓采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公司名稱: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4年7月24日竹商字第1040021496號函 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原中文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仍為「Tera Xt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本公司股票簡稱「鑫晶鑽」更名為「富圓采」,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969」。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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