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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9 | 啟弘生物科技 興 | (6939)啟弘生技-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2.報導日期:113/04/28 3.報導內容:啟弘生技病毒載體獲選為日本呼吸道疫苗共同開發平台 「啟弘生技是國內唯一專業病毒載體CDMO公司,…啟弘生技去年營收2.3億元,病毒 載體的業績貢獻佔5,000萬元。法人估計,今年公司營收仍將維持在2億元以上,來 自病毒載體業績貢獻可成長至8,000萬至1億元目標。」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 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資料為準。 (2) 本公司並未做任何財務預測之公布,新聞所載係屬媒體推估,非本公司所發 布之訊息,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公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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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野獸國 公 | 公告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4/2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郭乃華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重成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職務調整之機制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2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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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野獸國 公 | 公告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芩、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傑麟、財務、會計主管、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 「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陳姿芩小姐個人生涯規畫,預計113/4/30離職。 (7)生效日期:113/04/26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4/26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財務、會計主管任命案, 另通過代理發言人由簡蒂螢小姐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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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台銀人壽保險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裁撤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裁撤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主管機關核准後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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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中友百貨 公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2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嘉誠-中友百貨(股)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奇庭-中友百貨(股)公司執行董事 5.異動原因:職務異動 6.新任生效日期:113/04/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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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優頻科技材料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 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 二、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 (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從屬公司全職正 式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包括但不限於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專才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 準,由董事長核定後依據下列審核程序處理: 1.經理人:本公司經理人或兼任董事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 提董事會決議。 2.非經理人:本公司、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董 事會決議。 3.獲配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之參酌標準如下: (1)因專案工作表現優良,或對公司具有重大貢獻。 (2)經主管提報認為有利於公司營運成長。 (3)具有公司所需之特殊工作技能。 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 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發行總數 本次發行總額為3,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1.若發行日尚未為興櫃公司,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並應洽會計師對發行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2.若發行日本公司已為興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 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3.若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 價。 4.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 證授與期間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100%。 2.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存續期間屆滿後,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 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 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3.本憑證及其相關權益,應為員工持續在職貢獻才得享有,並非承受及持有憑證後,即 完全擁有相關所有權或處分權。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 /委任契約、公司規定與工作規則等事由,授權董事長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 未達到具行使權利之部份予以收回並註銷,於最近一次董事會中報告。 4.認購時數額以整數單位為之,單次認購計算值不足一單位者得進位為整數單位,惟認 購單位數總和仍以原認股權憑證所記載單位總數權益為限。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及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解聘、免職或資遣):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無論是否已具 有行使權),於認股權人離職當日起失效。 2.留職停薪(含育嬰、傷病、當兵):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留職停薪日起失效。 3.退休: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日起失效。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 認股權人死亡時消滅。 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 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唯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 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六個月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 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 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六個月內行 使之。 6.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 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本條第二項規定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六、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 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 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 足日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 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2.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公司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 者,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註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合併及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 價證券交付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 除息基準日將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 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 股份減少,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 不予調整): 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 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 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員工認股權行使期間,因認股價格調整造成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 面額為認股價格。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 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 登記之主管 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六)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股票印製及簽證等必要程序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 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十、簽約及保密: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 領同意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簽署完成後,即視為取得 受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或將本案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 告知他人;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收回並註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 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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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豐鼎光波奈米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3,6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72,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4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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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影一製作所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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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影一製作所 興 | 更正112年12月及113年1-3月之營收公告數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公司名稱: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配合會計師財報調整數,更正公告112年12月及113年1-3月份營收公告數。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112年12月份 8,458,579 42,857,103 113年1月份 9,346,054 9,346,054 113年2月份 3,269,974 12,616,028 113年3月份 3,966,778 16,582,806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112年12月份 13,429,901 52,908,704 113年1月份 7,549,437 7,549,437 113年2月份 2,130,911 9,680,348 113年3月份 2,038,180 11,718,528 9.因應措施:申請更正 10.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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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影一製作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2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2,90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86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37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28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51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53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59,96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1,4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6,59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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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傑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下半年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4/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5,246,22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5/30 5.最後過戶日:113/05/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6/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擬於113年06月25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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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傑霖科技 興 | 代香港子公司「傑建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清算解散案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公司名稱:傑建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00% 5.發生緣由:為整合集團資源並簡化投資架構,擬辦理香港子公司「傑建有限公司」及 其深圳代表處(香港傑建有限公司深圳代表處)清算解散作業。 6.因應措施: 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該子公司及其深圳代表處 相關解散後續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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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傑霖科技 興 | 本公司業務主管之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松晏資深經理/傑霖科技-業務部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4/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營運需求及公司治理管理,委任業務部主管為重要營運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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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傑霖科技 興 | 本公司資訊安全長之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春福副總/傑霖科技-技術總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4/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新增設置資訊安全長一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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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威力德生醫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29樓之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2年度與關係人交易金額案報告。 (5)本公司112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案報告。(新增)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報告。(新增) (7)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報告。(新增) (8)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新增) (9)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新增)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上市(櫃)案。(新增) (2)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 優先認購權利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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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威力德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周國忠/執行長 (二)陳泓仁/總經理 (三)王傑/幕僚長 (四)羅怡君/財務長 (五)梁世慶/協理 (六)王黌勛/協理 (七)詹舒涵/協理 (八)翟廣蒂/資深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周國忠董事長、陳泓仁董事、王傑 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經董事會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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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威力德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4/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95,631,33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13 5.最後過戶日:113/06/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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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威力德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5,631,33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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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世基生物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台灣沁月(股)公司-代表人詹富蕙 (2)董事:台灣沁月(股)公司-代表人蕭策 (3)董事:台灣沁月(股)公司-代表人蔡詩辰 (4)董事:來瑪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徐英洲 (5)董事:來瑪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李熒達 (6)董事:李俊逸 (7)董事:陳冠志 (8)獨立董事:陳持平 (9)獨立董事:陳奕雄 (10)獨立董事:陳憶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擔任董事 或其他職務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於113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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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 世基生物醫 興 | 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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