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7/08/22
2.契約相對人: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7/08/22~117/08/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向經濟部工業局承租利澤工業區頂寮段共 7筆地號土地,
面積計59,355.87平方公尺,承租期間共計20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土地承租案係供矽砂精煉建廠及太陽
能電池擴廠之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承租案業經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
第 393次審查會」審查核准通過,並於97/08/22完成簽約及公證手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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