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聯貸案金額達3,083億元,大型公股行庫不僅認貸龐大額度,
在支持政策的壓力下,前幾年也相繼「撩落去」,熱情捧場台灣
高鐵發行的特別股,形成「債主兼股東」的特殊現象。但是高鐵
進度落後、通車延遲,讓整個財務計畫走調,政府若再只顧高鐵
,要本國銀行配合放寬融資條件、犧牲利息收益,卻讓外資可賺
取高額的證券化商品包裝承銷等費用,教國銀情何以堪。
本國銀行貸款給高鐵,必須配合政策降息、延長寬限期,承擔更
高的風險;反觀雷曼兄弟安排包裝高鐵資產證券化商品銷售,還
可賺取豐厚手續費。這讓本國銀行除了嘆息比不上外資投行的國
際市場包銷能力,也質疑為何每次碰到高鐵財務需求,銀行的利
益總是被放在最後。
實務來看,一旦整個高鐵融資架構修改,涉及政府保證的三方契
約也要跟著更動。在相關調整都還沒有協商定案,連幕僚單位個
別評估都還存在岐見的情況下,兆豐銀趕著在總統大選前召開臨
時董事會,火速通過變更高鐵融資條件,是否出於政府高層授意
,兆豐銀和政府都應該給個答案。
<摘錄經濟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