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本公司經理人擔任本公司持有股權達50% 以
上之轉投資職務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7/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總經理及全體副總
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題下,解除上述經理人擔任本公司持有股
份達5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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