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5/12/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6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並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96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目的發行方式
及發行條件如下
一.目的: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
二.發行方式:本次增資預計發行普通股新股3,55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5,500,000元.
三.發行條件:
1.)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55,000股由員
工優先承購餘3,195,000股由原股東每仟股認購87.65股優先認購,未
滿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數.
2.)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及放棄認購部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員工承購之股份限制於二年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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