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代主委呂東英昨表示,證券周邊五合一後,將新成立證券期貨控股公司,該控股公司股票將公開發行,且規畫修正證交所股票只能轉讓證券商的過時規定,開放人人都可以投資證交所股票,讓大家未來都可投資每年EPS 至少二元的證交所股票! 以近年來證交所獲利狀況分析,每年都具有 EPS在二元以上獲利水準,且配息穩定,每年都在一•二元以上,如果以日前元京證購買證交所股票價格約四十元換算,則股息殖利率則有三%以上,屬於殖利率超越銀行定存一年報酬的穩定配息績優股,若在市場掛牌,則有機會造福許多股民。 依照證交法規定,現行證交所運作系統,股東僅能由證券商擔任,既使有證券商想要出脫證交所股票,也受限轉讓給證券商同業,一般投資人根本沒有辦法承接,只能眼巴巴看其他證券商接手。 對此,呂東英強調:「交易所從股票市場賺來的錢,當然要回歸台灣的投資人」。 呂東英補充,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集保、票保等證券周邊機構五合一後,新成立的證券期貨控股公司,將採取公開發行,資本額不得少於一百億元,初期採取控股公司方式,以母子公司型態成立,且應擬具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業務計畫執行情形,績效評估與考核,並申報主管機關,待遇將比照一般公開發行公司,也是為將來掛牌上市作準備。 但依照證交法第一二七、一二八條規定,證交所股票不得於自己或他人開設之集中市場上市交易,且股份轉讓對象,限依本法許可設立的證券商;呂東英指出,這些規定已經有點不合時宜,主管機關在新機構成立後,應擁有法律解釋權利,且規劃希望能夠在下次修法時,一併修正相關法律規定。 呂東英說,證交所掛牌上市,這是國際趨勢,包括紐約、德國等都已掛牌,而目前仍有一個狀況得評估,就是屬於獨佔事業的證交所,是否需要透過獨立董事或評價委員會的方式,解決其獨占性,使其偏向公益性質,才作評價上市或借殼上市,還需要繼續討論研究。<摘錄工商A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