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投信因為基金間交易遭金管會處分,外界質疑該公司法令遵循主
管龔經雄有類似內線交易行為,但僅被停止執行職務半年,認為金管
會處分太輕。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昨(3)日強調,買賣基金不會影響
基金的價格,龔經雄的行為不算是內線交易,不需要移送法辦。
林忠正表示,所謂的內線交易,根據證交法第157條之1,買賣標的是
指有掛牌的上市櫃公司股票,買賣會影響股票價格。龔經雄所買賣的
是自己持有的基金受益憑證,不是股票,而基金價格是NAV(淨值)
的概念,任何投資者的買賣,都不會影響基金價格。
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則再三強調,富邦投信僅是單一事件,且富邦金控
已有了因應,不會引起系統性風險。
林忠正表示,金管會非常重視金融機構法令遵循的情況,國外金融機
構都設有「法令遵循長」,由資深副總裁或副總經理來擔任。國內業
者不一定要有此頭銜,但一定要有法令遵循的負責人,且層級不能太
低。
金管會調查,龔經雄是富邦投信債券部的法令遵循主管,他利用職務
之便,操作個人基金,在富邦投信旗下福泰平衡型基金淨值大幅下跌
之前,先賣出個人所持有的基金。
此外,他明知債券部從事基金間的交易,違反規定,卻仍放任不管,
因此被金管會要求停職半年。
此外,金管會也要求富邦投信總經理丁予嘉停職三個月、副總經理顧
素華停職一年。林忠正表示,如果停職期滿,上述人員仍然可以復職
,金管會不能剝奪人民的工作權。
林忠正說,龔經雄的行為有道德瑕疵,但金管會依據現有法令,只能
以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的理由來處分,因為沒有內線交易的問題,不
需要移送法辦。投資者如果認為自己權益受損,可以向富邦投信求償
。
林忠正表示,金融機構拿的是大眾的資金,內稽內控非常重要,經營
階層的誠信問題也很重要,經理人要有職業倫理。金管會檢查局約只
有300人,不可能對每一家金融機構的每一筆交易都去查核,因此,必
須嚴格要求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與控管。
<摘錄經濟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