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信商銀要求金管會接管高雄五信(簡稱高五)案上月底遭最高行
政法院駁回,這樁國內首宗請求主管機關接管的案件確定敗訴後,
板信概括承受高五引發的法律爭議後遺症將難解。板信當年配合政
策概括承受高五,如今概括承受契約有效性因法律爭議,造成高五
的債務人拒絕還款給板信。
讓板信頭痛的事還不只一樁。板信在另一個訴訟案上也敗訴,上月
底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86年9月板信概括承受高五契約有
效,板信應退還高五理事股金。
也就是說,上月底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結果,都對板信不利。民事
訴訟部分,上月底高等法院判決有別於91間年主張板信概括承受高
五的契約不生效力的判決,因法官見解不同,演變成欠高五錢的民
眾主張要還錢也是還給高五,拒絕還款給板信,或是已經還款的人
要求板信把錢「吐」回來;而當年高五理事股金被沒收,如今更逼
著板信退還股金。
根據板信統計,相關訴訟案件多達七、八十件,其中具影響性也有
30件訴訟中,大部分都是不還錢的,金額合計有幾千萬元,金額較
大的應是股金部分,約有1、2億元。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上月底駁回板信的請求。板信主管表示,已經由
委任律師了解此事,板信會再尋求其他管道救濟。
他表示,板信與高五概括承受契約,因91年法院判決,讓承受高五
的契約,暴露在不確定性下,問題一定要解決,請求金管會接管只
是手段之一。
高五是在86年6月因財務問題發生擠兌,財金單位協調當時的板信
概括承受,高五在86年6月24日召開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將
資產負債概括承受,同年9月又召開第二次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將
資產負債概括讓與板信。但第二次會議因人數不足遭理事提出訴訟
,91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決判,第二次決議應撤銷,原契約不生
效力。
板信因此引用91年這項判決,透過行政救濟方式,請求金融主管機
關接管高五。一旦接管後,政府可動用金融重建基金(RTC),板
信因承受高五衍生的所有問題就全由RTC承接、解決。沒想到此
案在上月底遭最被行政法院駁回,讓板信計劃由RTC解決此事的希
望落空。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