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偉強調前任董事長私下將商標轉售 恆昌取得過程不合法
工具機大廠台灣麗偉傳出企業商標糾紛,三年前輾轉購入台灣
麗偉「LEADWELL」商標的香港恆昌金屬機械,近日將委請律
師向法院提出保全處分,禁止這項商標繼續使用與轉讓。
不過,台灣麗偉執行副總經理宋賢德表示,當初台灣麗偉前任
董事長張堅竣,未經董事會及股東會同意,私下將公司商標轉
售,恆昌取得商標過程並不合法,台灣麗偉擁有商標權,在法
理上絕對站得住腳。
台灣麗偉88年傳出財務危機後,友嘉集團在90年接手經營,年
營業額由當時的六、七億元,成長到去年為15億元。
香港恆昌金屬機械在台代表人、益德明科技工程總經理吳肇業
指出,「LEADWELL」這個商標原是台灣麗偉負責人張堅竣在
90年5月轉給力得衛公司,期間兩度轉手,恆昌則是在91年5月
向力得衛公司購得商標權,完全是「善意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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