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以來股價及人氣同步翻揚的奇景光電(3222),日昨卻出現每
股一元的成交紀錄,經查原是券商擺烏龍,誤點經紀商每股一元的委
託買單,使得奇景現出一元成交的新低紀錄;依規定,若非委託人同
意,券商必須履行股票交割義務,若真如此,則該投資人可以一萬元
的本錢,翻手立即賺進八十多萬元的利潤。
奇景光電雖然上市核准資格已自動生效,但最近這一陣子因LCD驅動
IC景氣看好,在集中市場聯詠的帶動下,奇景光電股價也有強勁的表
現,人氣也持續加溫,日來在興櫃也都維持上百張的成交量。
不過,奇景十八日卻出超乎想像的成交紀錄,該公司當天共計有二四
一張的今交紀錄,最高成交價為每股九十一元,最低卻僅有一元,成
交均價八二.二四元;按過去經驗,會出現這種情況,通常是券商錯
單所致,且絕大多數情況,券商也會趕在下午四時前更正。但十八日
截至下午四時止,券商卻未更正,而使得奇景創下了最高成交價與最
低成交價相差了九十一倍的空前紀錄。
經查,該筆交易是新竹竹北某投資人透過經紀商復華證下單,由於興
櫃屬議價市場,現有機制股價純粹有買賣雙方議定,雖對券商報價有
最大價差幅度的限制,但對客戶下單並沒有任何限制。因此,該投資
人遂以每股一元的價格,委託買進十張奇景股票。
據了解,承做此筆交易的富邦證券,在點選經紀商的委託單時,可能
原本是要點選成交前一筆的委託買單,但因該筆委託單被其他券商點
選後,富邦不察因而選點了竹北那筆一元買進十張的委託單;按規定
,客戶委託單只要經點選,表示券商同意以委託單上載明的價格與張
數買進首賣出股票,因此,富邦一點選該筆交易,即表示同意以每股
一元的價格賣出十張奇景股票。
按過去未上市盤的遊戲規則,盤商在同意買進或賣出股票後,若事後
反悔不履行交割義務,即會鬧出交易糾紛,通常解決的方式是透過中
間人的調停,由違約不履行交割的一方提出部分賠償金了事。
但興櫃股市由於是官方特許券商承做的未上市股票市場,券商發生錯
單,依規必須趕在當天下午四時前更正或取消交易,若券商未及時更
正交易資料,而透過類似盤商這種協調私了的方式解決,嚴格來說恐
有涉及「虛報不實交易紀錄」的爭議。據了解富邦相關人員十九日特
別至竹北拜訪該名投資人,若該投資人不退讓,富邦也只得被迫交割
股票,事件如何化解,二十日進行十八日買賣股票交割作業時即可知
曉。
券商表示,其實現今卻有不少投資人刻意以每股一元或更低的價錢,
委託買進特定股票,只不過絕大多數的情況,營業員在點選時都會跳
過,不過,為避免類似烏龍情況再發生,券商也建議櫃買中心可以修
改電腦程式,限制價格過於離譜的委託單輸入,以免日後再有烏龍事
件發生。
<摘錄財訊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