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機電系統計價進度落後,由於台灣高鐵聘請的英國勞氏造船
協會,認證審查嚴格,台灣新幹線公司為達成本月底前試車目標,在
未進行機電系統驗證的情況下已先行施工。高鐵局強調,已施作工程
未來若無法通過規範將要求拆掉重做。台灣高鐵副總經理江金山也表
示,台灣新幹線公司在未獲得該公司簽發無異議聲明即先行施工,若
相關設計被核定修改,將由台灣新幹線自行負合約責任。
高鐵建設的核心機電系統工程,是依據設計、施工合一統包方式執行
。依據合約,承攬商(即台灣新幹線)負有合約範圍內所有核心機電
系統設計、施工及自主品管、自主檢查全部責任。
江金山說,台灣新幹線公司在未完成相關設計程序驗證前,若評估設
計作業已達成熟階段,且瞭解審查意見後,承攬廠商可判斷是否在「
自負風險」的情況下先行施作,不過未來仍須依約進行後續設計審查
與驗證。若後續核定設計與已施作者不同時,一切補救措施與延誤時
程,均由台灣新幹線負完全責任。
高鐵局長何煖軒表示,高鐵局與台灣高鐵的合約中,只負責驗收及監
督,因此高鐵局將確定其施作品質是否合格,至於台灣高鐵與台灣新
幹線所簽訂的合約,高鐵局無法約束。但如果未來已施作工程無法通
過認證廠商的規範,高鐵局會要求台灣新幹線將已施化的機電工程拆
掉重做。
何煖軒說,台灣高鐵與台灣新幹線雖然仍是依約行事,但「仍有風險
」。台灣新幹線公司必須負未來機電工程可能無法通過驗證的風險。
目前還未經驗證即先行施作機電工程的路段,主要以高雄燕巢至台灣
的試車段為主。
<摘錄工商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