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九十二年度(含)以前年度可分配盈餘45,800,300元(含員工紅利12,245,000元)及資本公積33,555,3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7,935,5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盈餘分配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000元。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九月六日金管證一字第○九三○一三八九九九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 F401010國際貿易業。(5)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6)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7)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二十二號五樓之一。(四)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九人、監察人一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550,000,000元,分為5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335,553,000,元,分為33,555,300股,每股面額10元。(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條件:1、本次增資金額79,355,600元,以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4,580,030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3,355,530股,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935,56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原股東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100股及資本公積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辦理併湊,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改發現金,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本次由未分配盈餘中提撥67,110,600元發放現金股利,原股東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每仟股配發現金2,000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九)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414,908,600元,分為41,490,86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 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簽證科。 三、茲訂定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遵照公司法第165條規定,並自九十三年十月十六日至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股票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本公司之現金股利訂定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起發放,本公司依 貴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3259_2004092101_RPT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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