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九十一年度(含)以前年度可分配盈餘59,053,000元(含員工紅利17,578,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905,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盈餘分配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50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三二五七五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 F401010國際貿易業。(5)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6)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7)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九號二十三樓。(四)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360,000,000元,分為3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276,500,000,元,分為27,6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條件:1、本公司以可分配盈餘新台幣59,053,0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905,3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其中新台幣41,475,000元為股東股利,新台幣17,578,000元為員工紅利;原股東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Ο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335,553,000元,分為33,555,3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簽證服務科。三、茲訂定九十二年八月十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六日起至九十二年八月十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五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財務會計處(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二十二號五樓之一,電話:(03-5526568)辦理過戶。本公司之現金股利訂定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起發放,本公司依 貴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游萬淵會計師及曾渼鈺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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