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5/01~93/06/30
2.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93年5-6月,每月營業收入金額之申報,因部
分超市、量販店之銷貨退回及折讓、促銷等事宜,不及於次月十日
前齊備,故與實際有小誤差(低於0.05%)。
3.因應措施:因初次申報該項業務,尚不熟悉其作業,為使用相關資
訊維持絕對正確,故呈請開放上述資料之修改。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上述資料之更正,本公司願負所有相關之
責任。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