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1/01~93/02/29
2.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93年1-2月,每月營業收入金額之申報,因部
分超市、量販店之銷貨退回及折讓、促銷等事宜,不及於次月十日
前齊備,故與實際有小誤差(低於0.05%)。
3.因應措施:因初次申報該項業務,尚不熟悉其作業,為使用相關資
訊維持絕對正確,故呈請開放上述資料之修改。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上述資料之更正,本公司願負所有相關之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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