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20,400,000元整;並以盈餘(含股東紅利20,400,000元、員工紅利2,000,000元)新台幣22,400,000元整轉增資,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24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業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72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杭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閉路監視系統、電視對講機、電子交換機、防盜器材、有無線電對講系統、自動控制系統、廣播音響系統〈擴大機、音箱〉、教學設備〈幻燈機視聽器材〉、電腦資訊產品及其週邊設備等電子器材及電子零件之按裝設計裝修買賣業務。2.前項產品之製造加工組合。3.前項有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及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產品之投標報價經銷買賣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40,000,000元,分為2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204,000,000元整,已發行20,4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基隆市七堵區俊賢路57、59號6樓。(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http://mops.t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312,000,000元,分為31,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226,400,000元整,分為22,6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八)、本次增資總額共計22,400,000元整,發行新股2,2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1. 本公司提撥股東股利20,400,000元及員工紅利2,000,000元,合計22,400,000元,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240,000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本次增資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仍未拼湊者,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記名式普通股相同。(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股票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至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0,400,000元,茲按配息基準日股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1元整,茲訂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起,委由本公司發放,貴股東可採匯款方式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電匯手續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領取。 五、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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