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黃崇恆先生
(2)法人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仁典投資(股)公司、瑞聖(股)公司、
力立企業(股)公司、智成電子(股)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羅英華女士、謝明霖先生、童貴聰先生、陳柏霖先生、
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3~116/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明霖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股)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西淝河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面板驅動晶片等產品之晶圓代工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