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表示,今(20)日調高陽明期貨契約(D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主因證交所於16日公布陽明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5月17日至5月30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陽明期貨契約(D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5月20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