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12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分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
幣0.5元,合計現金股利總額為新台幣22,500,000元,並於112年7月24日董事長訂
定配息基準日等事宜。
(2)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8月15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2年8月16日至112年8月20日止。
(4)配息基準日:112年8月20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年8月30日發放。
(6)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行使期間:自112年7月25日至112年8月20日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