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委任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新任委員為李銘淵先生、蔡致中先生、楊瑞祥先生
,三位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任期,自董事會通過
後開始生效,迄日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