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晶萍說,2019年檢調有偵辦澳豐集團非法在台銷售基金,可能是抓到非法銷售者、及銷售網點,只要澳豐基金進入台灣銷售,就是非法;但若是上市櫃公司自己赴海外投資,只要各公司評估合法、投資限額和風險可承受,就由各公司內控投資循環處理。
至於外傳有部分上市櫃公司踩到澳豐基金「雷」,高晶萍說,已請證交所和櫃買中心去了解,若投資澳豐基金有投資損失發生、金額若具有重大性,有影響公司股價、及股東權益,需要發布重大訊息,讓市場知悉。
因為澳豐基金宣稱是在歐洲合法成立,外界質疑,該如何分辨合法與否?高晶萍說,金管會對境外金融商品並沒有管轄權,無法確認是否是合法基金,呼籲投資人買境外基金,只能在台灣合法銷售機構購買,避免求訴無門。<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