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行股數:普通股4,42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4,2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442,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數90%
計3,978,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亦即每仟股可認
購356.6913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或逾期未認股者,視同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
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10/20
13.最後過戶日:111/09/2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9/2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27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10/11~111/10/17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1/10/18~111/10/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業經111年08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54908號函
核准通過。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
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09月22日前 親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名稱」(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四段236號3 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9月22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