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9/1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原擬以每股新臺幣10元,交易總金額新臺幣3.5億元為上限,且總持股不超過35%,
參與嘉壹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案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該投資案原擬合作之其他投資方未能取得其主管機關核可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