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開會前,公平會即關心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所以黃調貴定調 ,此次會議是「討論會」,不作結論,壽險公會亦不對外發布新聞稿 。至於保險局要求壽險公會要在19日公布理賠實務指引,目前壽險公 會要與法務討論,統一的理賠指引是否違反公平法,才能決定是否能 如期公告。
11家壽險總經理包括國泰人壽劉上旗、富邦人壽陳俊伴、南山人壽 范文偉、新光人壽黃敏義、台灣人壽莊中慶、保誠人壽王慰慈、遠雄 人壽趙學欣、元大人壽袁曉芝、康健人壽邵駿崴、三商美邦人壽總經 理陳宏昇,中壽總經理黃淑芬未發言,由首席執行副總許東敏發言。
會議主要討論居家照護者申請住院日額,方案一是除了居隔通知書 、看診內容外,要開立三種官方列為新冠肺炎專用藥的清冠一號、P axlovid與Molnupiravir,才算符合申請資格;方案二是只要有開立 藥品,即便只是一般症狀緩解的藥物,亦可理賠。
國壽則提出第第三替代方案,即為避免居家照護理賠蔓延到一般住 院日額保單,此次防疫險給付住院日額部分,改用「慰問金」等其他 名義,即並不在保單應理賠的範圍,但壽險公司基於關懷保戶,給付 與住院日額同金額的慰問金。
但如何給付慰問金,還是回歸藥物認定,支持方案一限三種藥物或 其他官方認定新冠肺炎專用藥的,有七家壽險公司總經理,支持只要 有用藥都給付的僅二家,另有一家棄權、一家不願透露選擇方案。
過程中,各家公司都有發表意見,且全程錄音,目前因公平法問題 ,仍不確定能否列入理賠實務指引。<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