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員工酬勞新台幣
5,140,000元,董事酬勞新台幣2,860,000元,與一一○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3)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